本文為2013年招標師考試考試《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教材第考點的詳細闡述,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學習2013年招標師考試考試的重點知識!
7.2.2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中的招標投標質疑
《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規定的異議和質疑本質上是一種投訴,因為這一制度中規定的質疑是投標人向招標投標的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
(1)招標投標質疑的當事人
《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第45條規定,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中有權提出質疑的只能是投標人,接受質疑的是招標投標的主管部門。
(2)招標投標質疑的程序
《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對質疑的程序均有相關規定。
如果投標人認為已公開發售的招標文件含有岐視性條款或不合理的要求,應當在開標日5日以前以書面形式向相應的主管部門提出異議,同時提交相應的證明資料。
?質疑的時間:公示期內(7日),在招標網在線填寫《評標結果質疑表》,并在公示期內及結束后3日內,將《評標結果質疑表》及相關資料送達相應的主管部門方為有效。
(3)可以質疑的內容
《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第46條規定,投標人可質疑的有:
?招標程序的合法性;
?評標結果的合法性;
?評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合法性;
?投標人認為其不中標理由不充分的。
(4)不予受理的質疑
《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第47條,不予受理的情形:
A.非投標人質疑
B.涉及招標評標細節等但未能說明其質疑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來源的;
C.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補充質疑問題說明材料的質疑;
D.針對招標文件內容提出的質疑。
(5)質疑的處理程序
A.程序。招標機構對質疑進行核實并報送主管部門。質疑人按程序在網上提出質疑后,招標機構應當對質疑的內容逐項進行核實,并在公示期結束后3日內,將對投標人質疑的書面解釋報送相應的主管部門。
B.質疑處理結果。《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第50條規定,質疑處理結果根據情況可分為維持原評標結果、變更中標人和招標無效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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