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全面的了解2012年招標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根據2012年招標師考試大綱編輯2012年招標師考試科目《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輔導資料和復習重點,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3.1.3可以不進行招標情況的規定
《招標投標法》第66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適宜進行招標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不進行招標。”為此,國務院有關部委在規定必須招標項目的范圍和規模標準的同時,對可以不招標的情況分別作出了如下規定:
(1)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
按《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增加招標內容以及核準招標事項暫行規定》第5條的規定,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建設項目可以不進行招標,但必須在報送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不招標申請,并說明不招標原因:
1)涉及國家安全或者有特殊保密要求的;
2)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采用特定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或者其建筑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3)承包商、供應商或者服務提供者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
4)其他原因不適宜招標的。
(2)可以不進行招標的工程施工項目
按《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12條規定,需要審批的工程建設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審批部門批準,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1)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
2)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術采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
4)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對不需要審批但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有上述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進行施工招標。
(3)可以不進行國際招標的機電產品
按《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第9條規定,對必須招標的機電產品中,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不進行國際招標:
1)國(境)外贈送或無償援助的機電產品;
2)供生產配套用的零件及部件;
3)舊機電產品;
4)一次采購產品合同估算價格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
5)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總額內進口的機電產品;
6)供生產企業及科研機構研究開發用的樣品樣機;
7)國務院確定的特殊產品或者特定行業以及為應對國家重大突發事件需要的機電產品;
8)產品生產商優惠供貨時,優惠金額超過產品合同估算價格50%的機電產品
9)供生產企業生產需要的專用模具;
10)供產品維修用的零件及部件;
11)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其他不適宜進行國際招標采購的機電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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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