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2013年招標師考試考試《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教材第考點的詳細闡述,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學習2013年招標師考試考試的重點知識!
1.3《招標投標法》(掌握)
1.3.1立法目的
1.3.2適用范圍(掌握):
?地域范圍:招標投標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法,不包括香港、澳門地區。
?主體范圍:兩類,第一類是國內各類主體,法人、經濟組織、個人(科研項目、政府采購供應商);
第二類是在我國的外國企業或其分支機構。
?例外:按照《招標投標法》第67條規定,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進行招標,貸款方、資金提供方對招標投標的具體條件和程序有不同規定的,可以適用其規定。但違背我國的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
(注意與《政府采購法》例外情形之比較。)
1.3.3基本原則(掌握):
招標投標法的基本原則:
1)公開原則;指“信息透明”。
2)公平原則;指“機會均等”。
3)公正原則;指“程序規范,標準統一”。
4)誠實信用原則。
1.3.4基本程序(掌握):
分為①招標(最重要、最基礎的環節)、②投標、③開標、④評標、⑤中標和⑥簽訂書面合同等六大環節。
注意:沒有“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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