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2013年招標師考試考試《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教材第考點的詳細闡述,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學習2013年招標師考試考試的重點知識!
四、工程建設有關法律和規定
(一)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法律
(二)工程建設項目的投融資管理
1、政策法規介紹
2、項目投融資管理
對于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核準制和備案制。其中,政府僅對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角度進行核準,其他項目無論規模大小,均改為備案制。
(三)建設工程的施工許可
1、施工許可的主體
施工許可的主體: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2、施工許可的條件
①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②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③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④已經確定施工企業。
⑤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進行了審查;
⑥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⑦按照規定應該委托監理的工程已委托監理;
⑧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30%。
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例:下列選項中,不屬于《建筑法》規定的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具備的條件是( )。(10真)
A、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B、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C、已經辦理施工合同備案手續
D、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參考答案】C
3、施工許可的期限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3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3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施工許可證: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并按照規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建設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1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開工報告: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者中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批準機關報告情況。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6個月的,應當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的批準手續。
(四)從業資格制度
1、法人從業資格制度
(1)建筑施工企業。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三個序列。
例:建筑業企業資質不包括( )資質。(09真題)
A、施工總承包
B、工程總承包
C、勞務分包
D、專業承包
【參考答案】B
(2)勘察、設計企業。工程勘察資質分為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工程勘察專業資質、工程勘察勞務資質。
3)監理活動的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分為綜合資質、專業資質和事務所資質。
例:關于建設工程從業資格制度,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 )。(10真)
A、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和設計承包
B、取得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的專業工程
C、工程勘察資質分為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工程勘察專業資質、工程勘察勞務資質
D、工程設計資質分為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工程設計行業資質、工程設計專業資質和工程設計專項資質
【參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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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