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2013年招標師考試考試《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教材第考點的詳細闡述,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學習2013年招標師考試考試的重點知識!
8.3.2供應商的法律責任
(1)供應商的民事法律責任
供應商在政府采購過程中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表現為:中標、成交無效,承擔賠償責任等。
1)《政府采購法》規定,供應商應當承擔中標、成交無效的民事法律責任。
?《政府采購法》第77條中規定,供應商在政府采購中有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的;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采購人進行協商談判的情形之一的,其中標、成交無效。
?《政府采購法》第25條規定,供應商不得以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競爭性談判小組的組成人員、詢價小組的組成人員行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或者成交,有此情形的其中標、成交無效。
2)供應商應承擔賠償民事法律責任。《政府采購法》第79條中規定:“政府采購當事人有本法第71條、第72條、第77條違法行為之一,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并應依照有關民事法律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2)供應商的行政法律責任
1)《政府采購法》中對供應商行政法律責任的規定有:
①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
②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的;
③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④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⑤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采購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⑥拒絕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2)供應商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方式有:罰款、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在一定期限取消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
(3)供應商的刑事法律責任
?供應商承擔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主要有:利用他人名義;提供偽造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在遞交的資格審查材料中弄虛作假行為;損害其他競爭者的權益。依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供應商承擔的刑事法律責任主要有:承擔偽造公文罪和毀滅公文罪;承擔串通投標罪;承擔行賄罪。
8.3.3代理機構的法律責任
(1)代理機構的民事法律責任
《政府采購法》第79中規定,有違反《政府采購法》第71條、第72條違法行為之一,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并應依照有關民事法律規定承擔民事責任。采購代理機構承擔的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主要表現為:
?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與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的;
?在采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在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的;
?開標前泄露標底的等違法行為。
依據相關民事法律規定,采購代理機構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表現為:招標行為無效及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2)代理機構的行政法律責任
按照《政府采購法》第71、72條規定,采購代理機構行政違法行為有:
?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購的;
?擅自提高采購標準的;
?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
代理機構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責令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取消其代理資格;收回《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證書》等。
(3)代理機構的刑事法律責任
?采購代理機構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政府采購法》規定,采購代理機構因違法應承擔的刑事責任有:串通投標罪;受賄罪;侵犯商業秘密罪;偽造、毀滅國家機關公文罪;濫用職權罪;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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