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全面的了解2012年招標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根據2012年招標師考試大綱編輯2012年招標師考試科目《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教材輔導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第7章:招標投標爭議的解決
7.1招標投標質疑——掌握
招標投標質疑,是指投標人認為招標文件、招標過程和中標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疑問主張權利的行為。《招標投標法》及其相關配套法規沒有對招標投標質疑的程序作出規定。《政府采購法》對政府采購活動中質疑的提出和處理作出了規定。
7.1.1政府采購中招標投標質疑的要求
(1)招標投標質疑的當事人
在招標投標活動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供應商有權提出質疑。被質疑人則包括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如果是招標人自行招標的項目,則被質疑人只能是招標人,如果招標人委托代理機構代理招標的,供應商可以選擇以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為被質疑人。但在本質上是以招標人為被質疑人,因為招標代理機構是以招標人的名義進行工作的。
(2)招標投標質疑的時限要求
《政府采購法》第52條規定:“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對供應商提出質疑有嚴格的時限要求,如果招標投標確實存在問題,可以及時得到糾正;如果沒有問題,則應當使招標投標程序盡快繼續進行。
(3)可以進行招標投標質疑的內容
可以進行招標投標質疑的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招標文件、招標過程和中標結果。
7.1.2政府采購中招標投標質疑答復的程序及要求
(1)質疑答復的時限要求
《政府采購法》第53條:“采購人應當在收到供應商的書面質疑后七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并……”
(2)質疑答復的形式要求
《政府采購法》第53條:質疑答復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質疑供應商和其他有關供應商,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質疑人如果對質疑答復沒有不同意見,則本次爭議處理完畢。
(3)不服招標投標質疑答復的處理
《政府采購法》第55條規定:“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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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