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全面的了解2012年招標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根據2012年招標師考試大綱編輯2012年招標師考試科目《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輔導資料和復習重點,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3.3.2資格預審公告
資格預審公告是指招標人通過媒介發布公告,表示招標項目采用資格預審的方式,公開選擇條件合格的潛在投標人,使感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了解招標、采購項目的情況及資格條件,前來購買資格預審文件,參加資格預審和投標競爭。
(1)工程建設項目資格預審公告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中的規定,工程建設項目資格預審公告內容包括:
1)招標項目的條件,包括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招標人的名稱等;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包括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計劃工期、招標范圍、標段劃分等;
3)對申請人的資格要求,包括資質等級與業績,是否接受聯合體申請、申請標段數量;
4)資格預審方法,表明是采用合格制還是有限數量制;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時間、地點和售價;
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提交地點和截止時間;
7)同時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
8)聯系方式,包括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項目聯系人的名稱、地址、電話、傳真、網址、開戶銀行及賬號等。
(2)政府采購項目資格預審公告
按照《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規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資格預審公告內容應包括:
1)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2)招標項目名稱、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或項目性質;
3)供應商資格要求;
4)提交資格申請及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及資格審查日期;
5)采購項目聯系人和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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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