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題(11分)
某市跨江大橋工程由政府投資建設,該項目為地方重點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已獲批準,核準的施工總承包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該項目初步設計圖樣正在審查中。為使大橋能盡早投入使用,項目法人決定立即啟動招標程序。先以初步設計圖樣為基礎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法人直接委托了一家招標公司承擔該項目的招標工作。招標公司向項目法人建議:
(1)由于本項目采用的技術為國際先進水平,國內具有相應施工技術能力的企業不超過5家,建議直接改用邀請招標。
(2)由于初步設計圖樣深度不夠,為幫助項目法人控制工程投資,建議將部分價值較大的專業工程以暫估價形式包括在總承包范圍內,待條件具備時,有項目法人主持定價,直接指定分包人。
(3)由于項目施工技術難度較高,建議評標方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同時,該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該項目為重點工程,項目法人不能直接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而應由其指定該市某招標中心代理招標。
問題:
1.本項目是否具備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條件,為什么?
2.招標公司的三條建議是否妥當,為什么?
3.項目法人直接委托招標公司是否存在問題?該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否可以指定該市某招標中心為招標代理機構?分別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
1.本項目不具備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條件。
理由:項目初步設計圖樣沒有審查批準。
2.招標公司的第(1)條建議不妥當。
理由:該項目為地方重點工程。
招標公司的第(2)條建議不妥當。
理由:專業工程暫估價應按中標價或發包人、承包人與分包人最終確認價計算。
招標公司的第(3)條建議妥當。
理由:綜合評估法適用于技術復雜或技術規格、性能、制作工藝要求難以統一的貨物。
3.項目法人直接委托招標公司不存在問題。 理由:項目法人與招標代理機構是一種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
該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可以指定該市某招標中心為招標代理機構。
理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只是對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
(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