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全面的了解2012年招標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根據2012年招標師考試大綱編輯2012年招標師考試科目《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輔導資料和復習重點,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5.5.5推薦中標候選人——掌握
《招標投標法》第41條規定:“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二)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報告中應依法推薦中標候選人。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應列明順序,一般推薦1至3人。如果招標項目采用綜合評估法、綜合評價法、綜合評分法等評標方法,中標候選人的排列順序應是,最大限度符合要求的投標人排名第一,次之的排名第二,再次的排名第三。如果招標項目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最低評標價法等評標方法,中標人的投標應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投標價格不低于成本、且經評審調整的投標價格最低。中標候選人的排列順序應是,滿足其他條件的前提下,價格按照由低至高選擇排列前3名。
應注意,涉及建筑工程設計招標項目,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評標委員會應當推薦3個中標候選方案;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評標委員會應當推薦1—2個中標候選方案。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的項目,評標委員會應推薦不超過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標候選人。
涉及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評標委員會應當推薦一個中標人,采用最低評標價法評標的,推薦評標價最低的投標人;采用綜合評價法評標的,推薦綜合排名第一的投標人。
涉及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的招標項目,中標候選供應商數量應當根據采購需要確定。采用最低評標價法的,投標報價相同時,按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排列。如果評標委員會認為,排在前面的中標候選供應商的最低投標價或者某些分項報價明顯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響商品質量和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書面文件予以解釋說明,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否則,評標委員會可以取消該投標人的中標候選資格,按順序排在后面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遞補,以此類推。采用綜合評分法的,評審得分相同時,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得分且投標報價相同時,按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排列。采用性價比法的,按商數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商數得分相同的,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商數得分且投標報價相同的,按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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