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全面的了解2012年招標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根據2012年招標師考試大綱編輯2012年招標師考試科目《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教材輔導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第6章:中標與簽約的規定
6.1中標
中標,是指在招標投標程序中,評標結束后招標人從中標候選人中確定簽訂合同當事人的環節。被確定為合同當事人的民事主體是中標人。
6.1.1確定中標人的原則——掌握
(1)確定中標人的權利歸屬招標人的原則
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工作,但確定中標人的權利歸屬招標人。《招標投標法》第40條規定:“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因此,在一般情況下,評標委員會只負責推薦合格中標候選人,中標人應當由招標人確定。確定中標人的權利,招標人可以自己直接行使,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2)確定中標人的權利受限原則
雖然確定中標人的權利屬于招標人,但這種權利受到很大限制。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章規定,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工程建設勘察設計和貨物招標項目、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施工招標項目、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項目、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招標人只能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6.1.2確定中標人的程序——掌握
(1)評標委員會推薦合格中標候選人
1)按照《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規定,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應當限定在1至3人,并標明排列順序。
2)按照《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規定,機電產品國際招標,評標委員會只能推薦第一名為中標候選人。
3)按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供應商數量應當根據采購需要確定,但必須按順序排列中標候選供應商。評標委員會應當根據不同的評標方法,采取不同的推薦方法:
采用最低評標價法的,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投標報價相同的,按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排列。評標委員會認為,排在前面的中標候選供應商的最低投標價或者某些分項報價明顯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響商品質量和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書面文件予以解釋說明,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否則,評標委員會可以取消該投標人的中標候選資格,按順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遞補,以此類推。
采用綜合評分法的,按評審后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得分且投標報價相同的,按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排列。
采用性價比法的,按商數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商數得分相同的,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商數得分且投標報價相同的,按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排列。
(2)招標人自行或者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
招標人應當接受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不得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之外確定中標人。特殊項目,招標人應按照以下原則確定中標人:
1)《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第48條規定:“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標文件規定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而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提交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因前款規定的同樣原因不能簽訂合同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三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2)《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58條規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標文件規定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而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提交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3)《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第35條規定:“采用最低評標價法評標的,在商務、技術條款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時,評標價格最低者為推薦中標人;采用綜合評價法評標的,綜合得分最高者為推薦中標人。”
4)《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59條規定,采購人應當按照評標報告中推薦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中標供應商。即首先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供應商為中標人,并與之訂立合同。《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60條規定:“中標供應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的,采購人可以與排位在中標供應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標候選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以此類推。”因此,在政府采購項目的招標中,采購人(即招標人)也只能與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訂立合同。
(3)招標人確定中標人的時限要求
各類招標項目中,對確定中標人的時間限制有所不同。
1)《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第40條規定:“評標和定標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完成評標和定標的,招標人應當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拒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有權收回投標保證金。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應當相應延長其投標擔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因延長投標有效期造成投標人損失的,招標人應當給予補償,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長投標有效期的除外。”
2)《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59條規定,如果是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的項目,采購人應當在收到評標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按照評標報告中推薦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中標供應商;采購人自行組織招標的,應當在評標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確定中標供應商。
3)建設部發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46條規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書面報告之日起5日內未通知招標人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違法行為的,招標人可以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4)中標結果公示或者公告
為了體現招標投標中的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且便于社會的監督,確定中標人后,中標結果應當公示或者公告。
1)工程建設項目。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行政監督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各地應當建立中標候選人的公示制度。采用公開招標的,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前,要將預中標人的情況在該工程項目招標公告發布的同一信息網絡和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的時間最短應當不少于2個工作日。”
2)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第41條規定:“在評標結束后,招標機構應當在招標網進行評標結果公示,公示期為7日。招標機構應按商務、技術和價格評議三個方面對每一位投標人的不中標理由在《評標結果公示表》中分別填寫。填寫的內容必須明確說明招標文件的要求和投標人的響應內容。《評標結果公示表》中的內容包括‘推薦中標人及制造商名稱’、‘評標價格’和‘不中標理由’等,應當與評標報告一致。評標結果公示為一次性公示,凡未公示的不中標理由不再作為廢標或不中標的依據,因商務廢標而沒有參加技術評議的投標人的技術偏離問題除外。”第42條規定:“招標機構應在評標結果公示期內,將評標報告送至相關的主管部門備案。”第43條規定:“評標結果進行公示后,招標機構應當應投標人的要求解釋公示結果。”
3)政府采購項目。《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62條規定:“中標供應商確定后,中標結果應當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公告。公告內容應當包括招標項目名稱、中標供應商名單、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招標采購單位的名稱和電話。”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第12條又進一步規定:“中標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二)采購項目名稱、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三)定標日期(注明招標文件編號);(四)本項目招標公告日期;(五)中標供應商名稱、地址和中標金額;(六)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七)采購項目聯系人姓名和電話。”
(5)發出中標通知書
公示結束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告知中標人中標的結果。《招標投標法》第45條規定:“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按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62條規定,在發布中標公告的同時,招標采購單位應當向中標供應商發出中標通知書,中間沒有異議期。
(6)訂立合同
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招標人與中標人訂立合同。訂立合同前,中標人應當提交履約擔保。
(7)投標保證金的退還
招標人一般應在招標活動正常結束之后,及時返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但投標人有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的行為除外。《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第52條規定,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招標人應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退還投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