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2013年招標師考試考試《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教材第考點的詳細闡述,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學習2013年招標師考試考試的重點知識!
5.5.4評標報告(掌握)
(1)依法必須招標項目
《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規定,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并抄送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評標報告應當如實記載以下內容:
1)基本情況和數據表;
2)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
3)開標記錄;
4)符合要求的投標一覽表;
5)廢標情況說明;
6)評標標準、評標方法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
7)經評審的價格或者評分比較一覽表;
8)經評審的投標人排序;
9)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與簽訂合同前要處理的事宜;
10)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
(2)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
1)項目簡介;
2)招標過程簡介;
3)評標過程;
4)評標結果;
5)開標一覽表;
6)符合性檢查表;
7)商務評議表;
8)技術參數比較表;
9)評標價格比較表;
10)授標建議。
采用綜合評價法評標的,評標報告還應當詳細載明綜合評價得分的計算過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表格:評標委員會成員評價記錄表、商務最終評分匯總表、技術最終評分匯總表、服務及其他評價內容最終評分匯總表、價格最終評分記錄表、投標人最終評分匯總及排名表和評審意見表。
(3)政府采購項目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評標報告是評標委員會根據全體評標成員簽字的原始評標記錄和評標結果編寫的報告,其主要內容包括:
1)招標公告刊登的媒體名稱、開標日期和地點;
2)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名單和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
3)評標方法和標準;
4)開標記錄和評標情況及說明,包括投標無效投標人名單及原因;
5)評標結果和中標候選供應商排序表;
6)評標委員會的授標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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