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中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執業藥師的英文譯為:Licensed Pharmacist?!?994年3月,人事部、國家醫藥管理局頒布了《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1995年7月,人事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頒布了《執業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從此我國開始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制度。1999年4月,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了《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對原有考試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明確執業藥師、中藥師統稱為執業藥師,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考試、統一注冊、統一管理、分類執業??荚嚬ぷ饔扇耸虏?、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托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承擔,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試目的 :加強對執業藥師職業的準入控制,科學、公正、客觀地評價應試人員的專業知識、法律知識、職業道德和執業技能,確保執業藥師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以保證藥品和藥學服務質量,保障人民用藥的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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