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是物業管理師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2013年物業管理師考試,小編特整理了物業管理師考試《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練習題,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物業代收水電費不得另加手續費
“住進這個小區已有幾年了,我至今有一個問題想不明白,物業公司究竟是根據什么來收費。我們是5月份入住的,可物業費從1月就開始交,每戶還收了入住手續費15元。更讓我感到奇怪的是,有線電視入戶除了交正常的安裝維修費外,物業還每月收有線電視兩個端子費,一個端子1.66元。我問了有線電視的工作人員,他們說他們沒有這項收費。”說者李先生,北京某小區業主。
物業費牽扯的是一根敏感的神經,它牽連著廣大百姓的切身利益。鑒于目前物業管理市場發育還不完善,需要國家對普通住宅的物業費給予必要的指導和規范,條例對此作出了原則性規定。
條例第41條規定,物業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公司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在物業費問題上,有一個現象特別突出,就是業主和物業公司都覺得自己是竇娥,冤得很。
物業公司指責業主拖費欠費,總想少花錢甚至不花錢得到物業服務,以至物業公司維持正常的運轉都很艱難;業主則抱怨“交物業費不是買服務而是買氣受”,而且一些物業公司擅自巧立名目亂收費實在不像話。雙方針鋒相對。
有人說二者都是“問題青年”。對逾期不交納物業費的業主,《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訴。
條例同時明確,物業公司從事代收業務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有一位業主要求物業公司幫她家換下水管,物業公司提出收費,她答應了。條例規定,物業公司可以提供物業服務合同以外的服務,報酬雙方認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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