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一、基本定義
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是指企業、事業、機關單位(不包括私營單位)的在崗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平均每人所得的貨幣工資額。
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表明一定時期在崗職工工資收入的高低程度,反映在崗職工工資水平,可以揭示勞動力用工成本和國民收入分配狀況,是制定社會保障政策、建立賠償制度的基礎數據。
二、統計和計算方法
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調查頻率為每季度調查一次,其統計范圍涵蓋了包括全部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以及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外商投資經濟、港澳臺投資經濟單位在內的160萬家城鎮單位,涉及在崗職工1.15億余名,對統計范圍內的單位采用全面調查的方式收集數據。
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報告期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工資總額÷報告期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人數。
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不論是否計入成本,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內。工資總額統計的是個人稅前工資,并且包括個人交納的養老、醫療、住房等個人帳戶的基金。在崗職工指在各級國家機關、政黨、社會團體及企業、事業單位中工作,取得工資或其他形式勞動報酬的全部人員。不包括離開本單位仍保留勞動關系的職工。
全國和各省市縣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采用逐級匯總的方式,即各縣匯總計算本區域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各市根據各縣上報的匯總資料計算本區域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各省根據各市上報的匯總資料計算本區域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最后國家統計局根據各省上報的匯總資料計算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三、資料來源
由國家統計局通過地方統計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向全國城鎮約160萬家城鎮單位布置統計報表,按照季度、年度等收集數據,由地方統計機構進行匯總,在規定時間內將匯總數據逐級上報到國家統計局。
四、數據公布
國家統計局公布年度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各地統計局公布本區域的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相關文章:
更多關注:2014統計師考試時間 統計師考試培訓 在線模考 免費短信提醒>>
(責任編輯:hbz)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統計師
[協議護航-退費班]
12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退費校方服務
統計師
[協議護航-暢學班]
12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續學校方支持
統計師
[豐羽計劃-暢學班]
4大模塊 題庫練習 精品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