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審計師考試于10月14日舉行,為幫助考生備考2012年審計師考試,中大整理了2012年審計師考試審計理論與實務之《理論與方法》輔導講義,幫助考生備考。
第二節 審計質量控制標準
一、審計質量控制含義與作用(P60)
(一)審計質量的含義
是指審計組織從事各項工作的優劣程度,包括:審計工作質量和審計項目質量。審計項目質量是以審計工作質量為基礎的。
(二)審計質量控制的含義
指由審計組織和審計人員依據審計質量控制標準,對各項審計工作或具體審計項目過程的質量進行自我約束的一項活動。
目的:確保審計行為遵循審計準則,并表達恰當的審計意見;
主體:審計組織和審計人員
客體:審計的全過程、審計人員素質和工作技能
(三)審計質量控制制度的要素(修訂,掌握P62)
審計機關建立審計質量控制制度的實現的目標:遵守法律法規和本準則;作出恰當的審計結論;依法進行處理處罰
1、審計機關應當針對以下要素建立審計質量控制制度:審計質量責任;審計職業道德;審計人力資源;審計業務執行;審計質量監控
2、會計師事務所應當針對以下要素建立審計質量控制制度:對業務質量承擔的領導責任;職業道德規范;客戶關系和具體業務的接受與保持;人力資源;業務執行;業務工作底稿;質量監控。
二、審計質量控制措施(掌握P62)
(一)我國審計質量控制措施
1、對人員素質的控制--專業培訓;建立聘用制度;建立考評激勵機制;提供專業知識和技術幫助
2、對作業過程的控制--三個環節:委派審計人員環節;審計實施準備環節;審計工作實施環節
3、審計機關的分級質量控制(修訂,掌握P63)
按照國家審計準則規定,我國審計機關實行審計組成員、審計組主審、審計組組長、審計機關業務部門、審理機構、總審計師和審計機關負責人對審計業務的分級質量控制。具體要求--各級主體承擔責任的事項規定(P63)。
(二)國外審計質量控制措施
控制的主要范圍--九個方面:獨立性、委派審計人員、咨詢、監督、雇用、提高業務水平、晉升、接受新客戶和繼續為老客戶服務、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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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