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審計師考試第四部分法律知識第五章稅法第二節增值稅的內容,希望本篇文章能幫助您系統的復習審計師考試,全面的了解2012年審計師考試的重點!
笫五章 稅法
第二節 增值稅
一、納稅人和征稅范圍
增值稅---是以商品生產、銷售和提供應稅勞務各個環節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的一種流轉稅。
(一)增值稅的納稅人
凡在中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國人,都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1.小規模納稅人
小規模納稅人認定標準:
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的;除此之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
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2.一般納稅人
(二)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1.銷售或者進口的貨物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貨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貨物并收取加工費的業務;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對損失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
3.按照有關規定,下列特殊項目也屬于征收增值稅的范圍:
①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應當征收增值稅,并在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納稅。
②銀行銷售金銀的業務,應當征收增值稅。
③典當業的死當物品銷售業務和寄售業代委托人銷售寄售物品的業務,均應征收增值稅。
④集郵商品(如郵票、首日封、郵折等)的生產、調撥,以及郵政部門以外的其他單位與個人銷售集郵商品,均應征收增值稅。郵政部門、集郵公司銷售(包括調撥在內)集郵商品,征收營業稅。
關注:
(1)混合銷售行為----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
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工商戶發生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征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應稅勞務,征收營業稅。
(2)兼營行為(兼營非應稅勞務行為)----指增值稅納稅人在從事應稅貨物銷售或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的同時,還從事非應稅勞務(即應征營業稅的各項勞務),且從事的非應稅勞務與某一項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并無直接的聯系和從屬關系。
增值稅納稅人兼營非應稅勞務的,應分別核算貨物或增值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不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
二、稅率與征收率
(一)增值稅的稅率
1.基本稅率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稅率為17%。
2.低稅率
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按低稅率計征增值稅,低稅率為l3%。
3.零稅率
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
(二)征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實行按銷售額與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的簡易征收辦法。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為3%。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計稅依據
增值稅以納稅人的銷售額作為計稅依據。
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成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計算納稅。換算公式為: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或征收率)
(二)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一當期進項稅額
如果當期銷項稅額小于進項稅額,其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結轉到下期繼續抵扣。
1.銷項稅額
銷項稅額是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銷項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2.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所支付或負擔的增值稅額。
①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②納稅人進口貨物,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③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l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款,即: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④一般納稅人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費的,根據運費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費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即:進項稅額=運輸費用金額×扣除率。
①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②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③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④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⑤前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⑥納稅人自用的應納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
【例題5·多選題】
按照增值稅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是:
A.購進固定資產
B.用于集體福利的購進貨物
C.用于個人消費的應稅勞務
D.納稅人進口貨物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納稅人進口貨物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準予抵扣。
(三)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四)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
四、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納稅期限
(一)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3.采用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4.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付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5.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l80天的當天;
6.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
7.納稅人發生視同銷售貨物的行為(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他人代銷、銷售代銷貨物除外),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8.進口貨物,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二)增值稅的納稅期限
增值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1日、3日、5日、l0日、l5日、l個月或1個季度。
五、納稅地點
1.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固定業戶到外縣(市)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3.非固定業戶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4.進口貨物,應當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
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使用和管理
1.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領購
2.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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