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審計師考試于10月14日舉行,為幫助考生備考2012年審計師考試,中大整理了2012年審計師考試審計理論與實務之《理論與方法》輔導講義,幫助考生備考。
第二節 審計取證的基本方法
(掌握P109)
分類 |
審計取 |
含義 |
優點 |
缺點 |
適用性 |
按其取證順序與記賬程序的關系 |
順查法 |
指審計的取證順序與反映經濟業務的會計資料形成過程相一致的方法。 |
審計過程全面細致,審計質量較高;方法簡單,易于掌握。 |
事無巨細,不突出重點,工作量大,效率低。 |
業務規模較小、會計資料較少、存在問題較多的被審計單位。 |
逆查法 |
指審計取證的順序與反映經濟業務的會計資料形成過程相反的方法。 |
把握重點,目的性、針對性比較強;工作效率高。 |
可能遺漏重要錯弊事項。技術復雜,掌握難度較大。 |
業務規模較大,內部控制系統比較健全,管理基礎較好的被審計單位。 |
|
按照審查經濟業務和會計資料的范圍大小 |
詳查法 |
指對被審計的某類經濟業務和會計資料的全部內容毫無遺漏地進行全面詳細審查的方法。 |
不易出現遺漏,證據完整,審計質量有可靠的保證。 |
工作量大,費時費力,審計成本相對較高。 |
經濟業務比較簡單的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比較混亂的被審計單位,以及可能存在重大違反財經法紀行為的被審計單位 |
抽查法 |
指對被審計單位的部分經濟業務和會計資料進行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推斷總體狀況的方法。 |
審計工作效率高,節省審計資源。 |
“以點帶面”可能對審計質量產生影響。尤其是對于那些發生頻率不高的錯弊行為,該方法的運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
對規模較大、經濟業務多、內部控制健全有效、會計基礎工作較好、組織機構健全的單位進行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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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