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審計師考試時間:2013年10月13日。為幫助各位考生系統的復習審計師考試,小編特為您搜集整理了2013年審計師考試《法律知識》考點,希望對各位考生的復習有所幫助 !
第二節 增值稅
以商品生產、銷售和提供應稅勞務各個環節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一、納稅人(掌握P474)
1、納稅人。指在中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
2、納稅人類型——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
增值稅納稅人的認定標準:經營規模;會計核算制度
二、征稅范圍(掌握P474)
1、八種視同銷售行為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代銷中的委托方:
(2)銷售代銷貨物——代銷中的受托方:
(3)總分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之間移送貨物用于銷售的,移送當天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
(4)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5)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6)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7)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8)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給他人。
【例題】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的下列業務,應視同銷售征收增值稅的是:( )。
A.個體商店代銷鮮奶
B.電信部門安裝電話并提供電話機
C.商場將購買的商品發給職工
D.飯店購進啤酒用于餐飲服務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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