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風險管理
(一)宏觀金融風險管理
1.宏觀金融風險管理----指國際組織、政府或國家權力機構,尤其是中央銀行從整個社會的利益出發,采取立法等方式,對金融業進行嚴格的管理并監督經濟主體從事金融活動,其主要目標是從整體上保持世界和各國金融環境的穩定性。
2.宏觀金融風險管理手段:
(1)建立市場運行的法規體系
包括參與者的經營范圍控制、操作規范和行業規定等方面,如“商業銀行法”、“票據法”和“資產負債管理辦法”;
(2)制定恰當的經濟政策
包括各種指導方針、行動準則和具體措施等,如“浮動匯率制度”、調整準備金率等;
(3)對市場進行監控和約束
包括對市場準入、經營稽核和市場退出的全程監控等;
(4)建立市場的保護機制,幫助消除風險隱患和防范風險擴散等。
【例題·多選題】(2009)
宏觀金融風險管理可采用的手段有:
A.建立市場運行的法規體系
B.制定恰當的經濟政策
C.對市場進行監控和約束
D.建立市場的保護機制
E.明確界定產權
【答案】ABCD
【解析】宏觀金融風險管理手段:(1)建立市場運行的法規體系;(2)制定恰當的經濟政策;(3)對市場進行監控和約束;(4)建立市場的保護機制,幫助消除風險隱患和防范風險擴散.
(二)微觀金融風險管理
微觀金融風險管理----經濟主體從自身利益出發,建立和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嚴格實行審慎經營,以及運用既經濟又適用的方法,對所面臨的金融風險進行識別、評估和控制的行為過程。
1.微觀金融風險管理的目標
一是風險管理控制目標,將風險消除或控制在一定程度內;
二是損失控制目標,將損失控制在一定范圍內。
2.微觀金融風險管理的手段
一是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等相互制衡的管理體制,做到權責明確,各負其責,相互制約,保證決策的科學性;
二是制定內部運行制度,并嚴格執行有關的制度,規范操作行為;
三是采取保證約束措施,如簽訂合同等;
四是運用科學手段來縮小或轉嫁風險。
(三)金融風險管理體制
1.衡量系統
2.決策系統
3.預警系統
4.監控系統
5.補救系統
6.評估系統
7.輔助系統
(四)金融風險管理的一般程序
四個步驟:
1.金融風險的識別和分析
三個方面:
一是分析研究哪些項目存在風險,受何種風險影響,受影響的程度;
二是分析各種風險的特征和成因;
三是衡量和預測風險的大小,確定風險的相對重要性,明確需要處理的緩急程度。
2.金融風險管理策略的選擇和管理方案的設計
3.金融風險管理方案的實施與監控
4.金融風險的評估與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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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