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審計師考試時間:2013年10月13日。為幫助各位考生系統的復習審計師考試,小編特為您搜集整理了2013年審計師考試《法律知識》考點,希望對各位考生的復習有所幫助 !
第三章 行政法
知識點一、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行政法的概念
1.行政法:調整行政關系(行政機關之間、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行政相對人不僅包括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特定情況下還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
2.行政行為的分類:抽象行政行為和具體行政行為。
抽象行政行為——行政機關做出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
具體行政行為——行政機關針對特定人或事做出的特定處理。
注意: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只限于受理具體行政行為。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則——合法、合理
1.行政合法性原則——合法產生、依法實施、違法必究、接受監督
2.行政合理性原則——合法性原則的補充
知識點二、行政處罰的種類與設定
(一)行政處罰的種類
1.定義:指特定的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構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實施的制裁措施。
2.我國行政處罰種類:
(1)警告(2)罰款(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4)責令停產停業
(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6)行政拘留(7)其他
3.法理上行政處罰分類:
申誡罰、財產罰、能力罰(剝奪或者限制行為能力和資格)和人身自由罰。
警告 罰款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責令停產停業 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行政拘留
申誡罰 財產罰 財產罰 能力罰 能力罰 人身自由罰
(二)行政處罰的設定
創設權 規定權
法律 各種 上位法有設定的,下位法可以在上位法設定的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
行政法規 各種-限制人身自由
地方性法規 各種-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
規章 警告、一定數量罰款
注意:
1.除上述以外,其他規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處罰。
2.限制人身自由的只能由法律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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