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銷售與收款循中的內部控制
控制活動要素——業務授權控制,職責分離控制,憑證與記錄控制,實物控制,獨立檢查
1、適當的職責分離
按各業務環節進行明確分工,處理客戶訂單、調查信用、批準信用、訂立合同、發送商品、結算開單、辦理銷售退回與折讓、收取貨款、會計記錄和核對賬目等工作,要分別由不同的職能部門與人員負責,相互制約,避免發生舞弊行為。
主要職責分工:(哪些需要分離,不分離的后果)
(1)批準賒銷信用與銷售相互獨立,防止銷售部門為增加業績而放寬信用標準,導致企業信用風險增大;
(2)批準賒銷信用與發貨、開票相互獨立,防止向不符合信用標準的客戶發貨,增加壞賬風險;
(3)發送貨物與開票相互獨立,防止發貨未經批準,銷售業務沒有被記錄或商品被盜竊;
(4)發送貨物與記賬相互獨立,防止商品被盜竊并通過篡改記錄加以掩飾;
(5)收取貨款與記賬相互獨立,防止客戶所付款項被貪污并通過篡改記錄加以掩飾;
(6)批準銷售退回,銷售折扣與折讓業務和記賬相互獨立,防止收到的貨款被貪污;
(7)批準壞賬與收款、記賬相互獨立,防止不符合規定的壞賬被批準,收到的款項被貪污;
(8)編制和寄送客戶對賬單與收款業務、記賬業務相互獨立,防止銷售收款業務中的錯弊;
(9)執行內部檢查與業務辦理、記錄相互獨立,保證內部檢查的獨立性和有效性等。
(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