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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憑證是指經辦單位或人員在經濟業務發生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的情況、明確經濟責任的會計憑證。例如購物取得的發票就是典型的業務發生時取得的外來憑證。
原始憑證審查是指對接受的外來憑證或企業自制的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審查。例如,對發票審查而言,一般涉及到發票印制環節、發票領購環節、發票使用、填開環節、發票保管環節、發票繳(注)銷環節的審查。
1、識別原始憑證造假的常規審查
原始憑證常規檢查的要點為:
(1)原始憑證所具有的要素是否齊備,包括日期、單位、數量、金額等。
(2)原始憑證所填寫的文字、數字是否清楚完整,更正方法是否符合規定。
(3)原始憑證所辦理的審批傳遞手續是否符合規定,有關人員是否全部正式簽章,是否蓋有財務公章或收訖付訖戳記。
(4)自制原始憑證(包括證、券、單、表)是否連續編號,其存根與所開具的憑證是否一致等。
(5)原始憑證中所反映的經濟業務的發生是否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
2、原始憑證常見會計造假形式
(1)偽造、篡改、不如實填寫原始憑證
偽造、篡改、不如實填寫原始憑證是指行為人使用涂改等手法更改會計憑證的日期、摘要、數量、單價、金額等,或采用偽造印鑒、冒充簽名、涂改內容等手法,來制造證明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
(2)白條頂庫。
所謂白條,是指行為人開具或索取不符合正規憑證要求的發貨票和收付款項證據,以逃避監督或偷漏稅款的一種舞弊手段,主要手法有:
①打白條子。即以個人或企業的名義,在白紙上書寫證明收支款項或領發貨物的字樣,作為發票來充當原始憑證。
②以收據代替發票。這種手法經常用來偷逃稅款,一些私營企業當面對消費者為個人時,只開具收據來證明此項經濟業務的發生,而不開發票,以避免稅務機關的檢查而偷逃稅款。
③不按發票規定用途使用發票。如以零售、批發商業發票來代替飲食服務行業發票。
④不按發票規定要求開具發票。如:不加蓋財務專用章,有關人員不簽字等。
(3)取得虛假發票。
這種虛假發票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發票本身是假的;另一種情況就是發票所記載的內容是虛假的。雖然國家以法律形式明文規定不得使用假發票,并且要求各單位要重視發票的管理和使用,但近年來假發票卻是風行天下,十分猖獗的。另外還有單位之間相互開具假發票,甚至有人專門以開具假發票牟利。
(4)自制假單據、虛開發票。
虛開發票是指行為人在開具發票時,除在金額上采用陰陽術外,還開列虛假品名、價格、數量、日期等,以蒙混過關,便于報銷。具體手法有:
①虛假品名。
用便于報銷的物品名稱代替不符合報銷要求的實物名稱。如購買化妝品開列為勞保用品,購買保健品開列為藥品等。
②虛假價格。考試大與你同行
按需要開列價格或按照虛假貨物品名開列相符的價格。根據收款方、付款方作弊的不同要求,虛假價格具有高開、低開、平開三種方式。
③虛假數量。按需要開列數量或配合虛假貨物價格開列數量。根據收款方、付款方作弊的不同要求,虛假數量具有多計、少計、等計三種方式。
④假票真開。
用假發票記錄真實業務。
(5)證證不符。
所謂證證不符,就是指原始憑證與記賬憑證二者之間的不相符。這種現象可以說是具有普遍性的。有的原始憑證所記錄的經濟業務內容,發生日期與記賬憑證所用會計科目應反映的內容、記賬日期明顯不符;有的記賬憑證上所列明的原始憑證張數與實際所附張數不符等。
(6)記賬憑證上賬戶對應關系不正常。
企業在經濟活動中進行會計核算,記賬憑證上所使用的會計科目和其所反映的具體經濟業務內容,應符合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但有些企業卻經常使用一些往來科目來偷逃稅款,隱瞞收入。
3、揭露原始憑證會計造假的識別技巧
不論原始憑證會計錯弊采用什么方式,都會在原始憑證上直接或間接地表現出以下特點中的一點或幾點:
(1)對刮、擦、用膠帶拉扯過的原始憑證,其表面總會有毛粗的感覺,可用手摸,或背光目視的方法檢查出來;對用“消字靈”等化學試劑消退字跡而后寫上的原始憑證,其紙張上會顯示出表面光澤消失,紙質變脆,有淡黃色污斑和隱約可見的文字筆畫殘留,紙張格子線和保護花紋受到破壞,新寫的字跡由于藥劑作用而滲散變淡等特征中的一條或幾條。
(2)對添加改寫的原始憑證,其文字分布位置不合比例,字體不是十分一致,有時出現不必要的重描和交叉筆畫。
(3)對于冒充簽字的原始憑證,其冒充簽字常常在筆跡熟練程度、字形、字的斜度、字體的方向和形態、字與字的間隔、行與行的間隔、字的大小、壓力輕重、字的基本結構等方面存在差異,有時可以通過肉眼觀察發現。
(4)對于偽造的原始憑證可以通過對比真原始憑證的防偽標志來鑒別。
對于以上四種舞弊手法,如屬必要,可請公安部門運用特定的技術進行鑒別。
(5)憑證明顯不規范,要素不全,經常缺少部分要素,其關鍵要素經常出現模糊,讓人對其經濟業務活動的全貌感到懷疑。例如購買辦公用品(實為購買個人消費品)的假憑證,往往只注明“辦公用品”,而不注明到底購買了什么辦公用品,其規格、型號、品種、數量如何。
(6)其金額往往只有一個總數,而沒有分項目的明細,經不起推敲。
(7)原始憑證的經手人經常含而不露,有時有名無姓或有姓無名,如果仔細追問很可能查無此人。
(8)原始憑證上的時間與業務活動發生的時間及以后的入賬時間相距甚遠。
(9)主要業務憑證與其他相關的憑證不配套,有時只有其中一部分,而沒有另一部分。如銷售貨物只有銷售發票而無發貨單據、托運證明、出門單、結算憑證等。
(10)憑證的形式不規則,以非正規的票據憑證代替正規的原始憑證。例如用貨幣收付憑證代替實物收付憑證;以自制憑證代替外來憑證;以非購銷憑證代替購銷憑證等。
另外,原始憑證的內容、結算方式、資金流向與對方單位等處都可能存在著異常,審查人員都要予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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