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審計專業隊伍建設,提高審計人員素質,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和選拔人才,進一步調動審計專業人員工作積極性,更好地履行憲法賦予的審計監督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和國家關于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審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和中級(審計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查看原文>>>>>>
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審計專業隊伍建設,提高審計人員的整體素質,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審計專業人員的學識水平和業務能力,健全和完善審計專業技術人才選拔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和國家關于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從事審計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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