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審計師考試第三章行政法第一節的內容,希望本篇文章能幫助 您系統的復習審計師考試,全面的了解2012年審計師考試 的重點!
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行政法的概念
1.行政法:調整行政關系(行政機關之間、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
行政相對人不僅包括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特定情況下還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
2.行政行為的分類:抽象行政行為和具體行政行為。
抽象行政行為----行政機關做出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
具體行政行為----行政機關針對特定人或事做出的特定處理。
▲注意: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只限于受理具體行政行為。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則——合法、合理
1.行政合法性原則——合法產生、依法實施、違法必究、接受監督
2.行政合理性原則——合法性原則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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