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審計師考試審計理論與方法之審計分類資料,希望本篇文章能幫助您系統 的復習審計師考試,全面的了解2012年審計師考試的重點 !
三.按審計的范圍分類
按審計的業務范圍分類,可以分為全部審計和局部審計。
全部審計也稱為全面審計,是指對被審計單位一定時期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的各個方面及其資料進行的全面審計。其審計內容較廣泛,涉及到被審計單位的各項財產物資、債權債務、成本費用、收入、利潤及其分配等整個財務收支活動及其結果,也會涉及財務、會計、生產、供銷、技術等各個部門。其優點是審查詳細徹底,缺點是費時費力。適用于規模較小、業務較少的單位和內部控制及會計工作質量差的情況。
局部審計也稱部分審計,是指對被審計單位一定期間的財務收支或經營管理活動的某些方面及其資料進行的部分的、有目的的和重點的審計。如對企業進行的現金審計、利稅審計、銀行存款審計等,以及對貪污盜竊、偷稅漏稅、行賄受賄、違反合同等所進行的專案審計等。其優點是時間短,耗費少,能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達到預定的目標。缺點是容易遺漏問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2005年試題】
根據實施審計的范圍不同。可以將審計劃分為:
A.詳細審計和抽樣審計
B.全部審計和局部審計
C.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
D.委托審計和授權審計
E.就地審計和報送審計
【答案】B
【解析】按審計的范圍不同,可以將審計劃分為:全部審計和局部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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