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期貨從業資格考試課程 全面的了解期貨從業資格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1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相關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28.【答案】B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期貨交易所設監事會,每屆任期3年。監事會成員不得少于3人。監事會設主席1人,副主席1至2人。監事會主席、副主席的任免,由中國證監會提名,監事會通過。
29.【答案】D
【解析】《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試行辦法》第五條規定,證券公司申請介紹業務資格,應當在申請日前6個月各項風險控制指標符合規定標準。
30.【答案】C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結算會員由交易結算會員、全面結算會員和特別結算會員組成。全面結算會員、特別結算會員可以為與其簽訂結算協議的非結算會員辦理結算業務。交易結算會員不得為非結算會員辦理結算業務。
31.【答案】A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國債充抵保證金的,期貨交易所以充抵日前一交易日該國債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較低的收盤價為基準計算價值。
32.【答案】B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十六條規定,期貨價格出現同方向連續漲跌停板的,期貨交易所可以采用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證金標準及按一定原則減倉等措施化解風險。
33.【答案】C
【解析】期貨交易所應當按照手續費收入的20%的比例提取風險準備金,風險準備金應當單獨核算,專戶存儲。中國證監會可以根據期貨交易所業務規模、發展計劃以及潛在的風險決定風險準備金的規模。
34.【答案】C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十九條規定,期貨交易所宣布進入異常情況并決定暫停交易的,暫停交易的期限不得超過3個交易日。但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延長的除外。
35.【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期貨公司與客戶對交易結算結果的通知方式未作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期貨公司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已經發出上述通知的,對客戶因繼續持倉而造成擴大的損失,應當承擔主要賠償責任,賠償額不超過損失的百分之八十。
36.【答案】C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九十二條規定,期貨交易所對期貨交易、結算、交割資料的保存期限應當不少于20年。
37.【答案】D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期貨交易所的交易結算系統和交易結算業務應當滿足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的要求,真實、準確和完整地反映會員保證金的變動情況。
相關文章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期貨從業
[無憂通關班]
3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不過退費高端服務
期貨從業
[金題通關班]
2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圖書贈送校方服務
期貨從業
[金題強化班]
1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校方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