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法律法規提高必做題:
三、期貨判斷是非題(本題共40個小題,每題0.5分,共20分。正確的用A表示,錯誤的用B表示)
121.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會員由期貨公司會員和非期貨公司會員組成。()
122.在我國設立期貨交易所,由中國期貨業協會審批。()
123.期貨交易的結算,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
124.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審慎監管原則和各項業務的風險程度,可以提高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注冊資本可以不是實繳資本。()
125.申請設立期貨交易所,必須向證監會提交擬用高級管理人員的名單及簡歷。()
126.期貨交易可以任意選擇交易所。()
127.期貨交易所終止的,應當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組制定的清算方案,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批準。()
128.期貨公司不得在經紀業務中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129.理事會理事不能親自參加理事會時,應當以書面形式委托其他理事代為參加。()
130.《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不僅適用于我國境內設立的期貨交易所,境外設立的期貨交易所也應當遵守。()
131.期貨交易所向會員收取的保證金,只能用于擔保期貨合約的履行,不得查封、凍結、扣劃或者強制執行。()
132.中國證監會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期貨交易所收取的保證金標準,暫停、恢復或者取消某一期貨交易品種的交易。()
133.《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的制定依據是《證券法》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
134.在我國申請設立期貨公司,股東應當具有中國資格。()
135.在期貨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的,可以是期貨交易所會員,也可以是非會員。()
136.期貨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應當向工商登記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137.期貨公司營業部終止的,應當先行妥善處理該營業部客戶的保證金和其他資產,結清期貨業務并終止經營活動。()
138.《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不僅適用于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管理,還適用于期貨公司普通職員的任職資格管理。()
139.期貨公司與其控股股東在業務、人員、資產、財務、場所等方面應當嚴格分開,獨立經營,獨立核算。()
140.期貨從業人員自律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協會制訂,報中國證監會核準。()
141.具有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期貨交易所結算業務資格的期貨公司和獨資期貨公司等應當設獨立董事。()
142.營業部負責人的任職資格由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
143.客戶可以通過書面、電話、計算機、互聯網等委托方式下達交易指令。()
145.申請人或者擬任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任職資格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并依法予以罰款。()
146.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收受商業賄賂或者利用職務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
147.期貨業協會建立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誠信檔案,記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合規和誠信情況。()
148.《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試行辦法》是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制定出來的。()
149.證券公司的工作人員不得進行期貨交易。()
150.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期貨公司從事金融期貨結算業務實行監督管理。()
151.如果聯系不上客戶,為了客戶的利益,證券公司可以代客戶下達交易指令。()
152.只取得金融期貨經紀業務資格的期貨公司,可以向期貨交易所申請非結算會員資格。()
153.期貨、現貨市場行情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客戶可能出現風險時,證券公司及其營業部可以直接向客戶提示風險。()
154.非結算會員的客戶申請或者注銷其交易編碼的,由非結算會員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定辦理。()
155.凈資本是在期貨公司總資產的基礎上,按照變現能力對資產負債項目及其他項目進行風險調整后得出的綜合性風險監管指標。()
156.全面結算會員期貨公司的期貨保證金賬戶應當與其自有資金賬戶相互獨立、分別管理。()
157.中國期貨業協會可以要求期貨公司對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充足性和合理性進行專項說明。()
158.期貨經營機構的期貨業務輔助人員及其他人員的業務行為參照適用《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
159.從事全面結算業務的期貨公司,凈資本不得低于客戶權益總額與其代理結算的非結算會員權益或者非結算會員客戶權益之和10%。()
160.期貨公司擅自以客戶的名義進行交易,該交易結果無效。()
三、判斷是非題(本題共40個小題,每題0.5分,共20分。正確的用A表示,錯誤的用B
表示)
121.【答案】B
【解析】期貨交易所可以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的期貨交易所會員由結算會員和非結算會員組成。
122.【答案】B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設立期貨交易所,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審批。
123.【答案】A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期貨交易的結算,由期貨交易所統一組織進行。
124.【答案】B
【解析】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審慎監管原則和各項業務的風險程度,可以提高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注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
125.【答案】A
【解析】參見《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九條的規定。
126.【答案】B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期貨交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期貨交易所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交易場所進行。
127.【答案】A
【解析】參見《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
128.【答案】A
【解析】依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期貨公司不得在經紀業務中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129.【答案】A
【解析】理事會會議應當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委托其他理事代為出席;委托書中應當載明授權范圍。每位理事只能接受一位理事的委托。
130.【答案】B
【解析】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只適用于境內設立的期貨交易所。
131.【答案】A
【解析】參見《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
132.【答案】A
【解析】參見《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
133.【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一條規定,為了規范期貨公司的經營活動,加強對期貨公司的監督管理,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促進期貨市場積極穩妥發展,根據《公司法》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134.【答案】A
【解析】參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七條的規定。
135.【答案】B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在期貨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的。應當是期貨交易所會員。
136.【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應當向住所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申請材料。
137.【答案】A
【解析】參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
138.【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一條規定,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高級管理人員,是指期貨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首席風險官,財務負責人、營業部負責人以及實際履行上述職務的人員。
139.【答案】A
【解析】參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140.【答案】A
【解析】《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期貨從業人員自律管理的具體辦法,包括從業資格考試、從業資格注冊和公示、執業行為準則、后續職業培訓、執業檢查、紀律懲戒和申訴等,由協會制訂,報中國證監會核準。
141.【答案】A
【解析】參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四十條的規定。
142.【答案】B
【解析】營業部負責人的任職資格由期貨公司營業部所在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依法核準。
143.【答案】A
【解析】參見《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
144.【答案】A
【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期貨公司法定代表人應當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
145.【答案】B
【解析】申請人或者擬任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任職資格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并依法予以警告。
146.【答案】A
【解析】參見《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
147.【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中國證監會建立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誠信檔案,記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合規和誠信情況。
148.【答案】A
【解析】《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試行辦法》第一條規定,為了規范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活動,防范和隔離風險,促進期貨市場積極穩妥發展,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149.【答案】B
【解析】證券公司從事介紹業務的工作人員不得進行期貨交易。
150.【答案】A
【解析】參見《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第五條的規定。
151.【答案】B
【解析】《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試行辦法》第二十一條明文規定證券公司不得代客戶下達交易指令。
152.【答案】A
【解析】參見《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
153.【答案】B
【解析】期貨、現貨市場行情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客戶可能出現風險時,證券公司及其營業部可以協助期貨公司向客戶提示風險。
154.【答案】A
【解析】參見《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
155.【答案】B
【解析】凈資本是在期貨公司凈資產的基礎上,按照變現能力對資產負債項目及其他項目進行風險調整后得出的綜合性風險監管指標。
156.【答案】A
【解析】參見《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二十一條的規定。
157.【答案】B
【解析】有權要求期貨公司對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充足性和合理性進行專項說明的是中國證監會。
158.【答案】A
【解析】《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第三條規定,期貨經營機構的期貨業務輔助人員及其他人員的業務行為參照適用本準則。
159.【答案】B、
【解析】《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從事全面結算業務的期貨公司,凈資本不得低于以下標準:(一)人民幣9000萬元;(二)客戶權益總額與其代理結算的非結算會員權益或者非結算會員客戶權益之和6%。
160.【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四條規定,期貨公司擅自以客戶的名義進行交易,客戶對交易結果不予追認的,所造成的損失由期貨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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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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