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職改辦、各有關單位和個人: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7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冀人考發〔2016〕36號)的有關要求,為做好我市2017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專業及科目
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共有73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45個專業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詳見附件2)。
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附件2)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二、考試報名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按衛生部、原人事部《關于印發〈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衛人發〔2000〕462號)和《關于印發〈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衛人發〔2001〕16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一)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并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3、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4、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二)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款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三)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四)參加藥學、護理、技術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三)款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1、參加藥學、技術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2、報考藥、護、技師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全省統一按照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條件提前一年掌握。即: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4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
(五)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三)款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有關政策說明和注意事項
(一)凡符合上述第二條所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專業類別報名參加考試。
(二)由于我省一直執行初聘政策,初聘資格可報考藥、護、技類資格考試,其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可從初聘之日算起。
(三)報名參加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四)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要求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為保證學歷學位證書真實有效,請報考人員盡量提交學歷學位證明。若開具證明確有困難,不強制要求,可由單位人事部門提供人事檔案。
(五)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附件2)中專業代碼為301-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執業醫師資格注冊執業范圍要與報考專業一致,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從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之日算起。
(六)凡報考護理類專業的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交護士資格證書和護士執業證書。
(七)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藥、護、技三類,同類之間的專業可以改報;藥、護、技三類之間互改,需取得報考現崗位專業規定學歷,從初級開始報考,改報護理類須具備執業護士資格;臨床醫學類可以改報藥、技類,改報護理類須具備執業護士資格;臨床醫學類由原執業注冊專業改報現崗位專業,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應從執業注冊變更后開始計算。
(八)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2年為1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否則成績不予滾動。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的考試并成績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九)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四、報名程序
本次考試的報名工作采用網上報名、現場資料審查和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
自2017年1月3日起至1月22日止,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cn),進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平臺的個人報名入口,注冊用戶,并以該用戶登錄。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數碼報名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驗證碼,確認后打印帶有最終驗證碼的《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打印完申報表后不得再登錄網報系統,做任何撤銷、修改和保存,否則無法完成網上信息確認。
(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
各單位人事部門統一組織(單位屬縣、區的由縣、區職改辦負責)報名,于規定時間統一上報。
1、時間:2017年1月4日至1月24日(周六、日不休)
各縣區和有關單位具體上報時間:
注:因考試報名環節各環節時效性強,請各單位嚴格按照時間安排報名。
2、報名時須提供的材料
(1)《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一式2份,單位簽字蓋章);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身份證、軍官證,外地戶籍的考生還須提供在唐山市長期居住證);
(3)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
(4)學歷學位證明(附件3);
(5)資格證書原件;
(6)相應專業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原件;
(7)護士資格證書和護士執業證書原件;
(8)以上(3)-(7)材料的復印件1份(單位簽字蓋章)。
3、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報名地點:唐山市職稱考試中心
地 址:西山道3號(市政府院9號樓4層)
聯系電話:2827463
4、申報表和材料復印件的裝訂順序
(1)報考101-111專業的裝訂順序為:
申報表(兩份)+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證明。
(2)報考201-202、205-216專業的裝訂順序為:
申報表(兩份)+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證明+初級士資格證書(中專學歷需要)。
(3)報考203-204專業的裝訂順序為:
申報表(兩份)+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證明+護士資格證書(或成績單)+護士執業證書。
(4)報考301-365專業的裝訂順序為:
申報表(兩份)+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證明+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
(5)報考366-367、375-391專業的裝訂順序為:
申報表(兩份)+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證明+初級師資格證書。
(6)報考368-374專業的裝訂順序為:
申報表(兩份)+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證明+初級師資格證書+護士資格證書(或成績單)+護士執業證書。
(三)準考證打印
自2017年4月28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截止時間為5月27日。
(四)成績公布及成績單打印
衛生部人才交流中心將于考試結束后2個月內在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公布考試成績。屆時考生可憑本人準考證號和有效證件進行成績查詢和成績單打印,下載打印成績單的截止日期為2017年11月30日。
五、軍隊衛生人員報名工作安排
1、軍隊衛生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核:不實行網上報名,由團級以上單位負責軍隊衛生人員的報名組織工作;師以上單位負責對軍隊衛生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
2、軍隊衛生人員報考數據交接:團以上單位派干部持介紹信在2017年2月20至28日期間,到我中心辦理軍隊考生報考數據的交接和考試費用的繳納。
3、準考證打?。罕镜貐^軍隊人員準考證由我中心于2017年4月28日至5月10日期間負責打印,并通知軍隊單位在考前集體領取準考證。
4、成績發布:軍隊衛生人員考試成績不對社會公布,考試成績通知及查詢由全軍考試中心負責。
六、考試收費
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需準備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用于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時間為通過現場資格審查通過后次日開始至2017年1月26日,考生在規定時間進行網上繳費方可完成報名。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審核確認或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
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銀行卡所屬銀行網站平臺顯示繳費完成,但由于技術原因發生費用未到賬現象,從而導致報名失敗,請廣大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完成后,在2017年1月26日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若顯示“尚未繳費”,請及時聯系銀聯電子支付客服電話95534-6。
根據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考試收費按如下標準收取,即:初、中級資格考試采用紙筆作答方式科目考務費每人每科55元,采用人機對話方式作答科目考務費每人每科75元。報名費每人10元。
如需開具發票,請本人攜帶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單位代辦人須攜帶介紹信和每名考生的身份證復印件)到市職稱考試中心辦理,截止日期為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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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