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統考報名點:
現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15〕39號)轉發給你們。請你們按照文件要求,積極組織好統考報名工作。
報名時間:上半年從本文下達之日開始至4月9日,下半年從9月1日開始至10月8日截止。秘書、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所有等級繼續采用智能化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參加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一級考試的考生報名時同時提交論文及電子文檔(論文撰寫要求嚴格按照勞社廳函〔2006〕6號文件執行,論文統一使用標準檔案袋封裝)。省級統一鑒定時間安排見附件1。
各職業等級申報資格及論文撰寫要求可登陸貴州職業資格工作網(www.gz.osta.org.cn)查詢。考生于考后3個月登陸網站查詢成績。
其他未盡事宜請與貴州省職業技能鑒定考評指導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851-86839691、86800028; 聯系人:楊畫、陳富強
附件1: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省級統一鑒定時間安排
附件2:關于做好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1:
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省級統一鑒定時間安排
日期 | 職業名稱 | 等級 | 考試時間 | 備 注 | |
5 月 16 日 | 11 月 21 日 | 秘書 | 5-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上機考試;專業能力考核,部分播放錄像; |
公關員 | 5-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
5 月 17 日 | 11 月 22 日 | 營銷師 | 5-3級 | 08:30-10:00 理論知識考試 10:30-12:30 專業能力考核 |
附件2: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
為做好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以下簡稱“全國統一鑒定”)工作,加強規范管理,保證鑒定質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國統一鑒定的職業范圍
2015年我部繼續組織開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心理咨詢師、電子商務師、理財規劃師、項目管理師、企業信息管理師、企業培訓師、營銷師、職業指導人員等10個職業的全國統一鑒定。
二、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日安排
(一)2015年在全國范圍內繼續試行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日(以下簡稱“統考日”)制度。“統考日”具體日期是3月20、21、22日,5月15、16、17日,7月17、18、19日,9月18、19、20日,11月20、21、22日。
(二)我部組織的全國統一鑒定日期是5月16、17日和11月21、22日(具體職業等級和安排詳見附件1、2)。
(三)各地要按照我部統一部署和要求,在規定日期組織實施全國統一鑒定工作。未經我部批準,不得擅自組織開展已列為全國統一鑒定職業的鑒定工作。各地在規定的鑒定范圍內選擇其他職業組織本地區統一鑒定工作,應集中安排在3月、7月、9月的“統考日”及5月15日、11月20日進行,并于2015年4月3日前填寫《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日工作安排表》(附件3),報我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以便向社會公布。
(四)參加2014年秘書和網絡編輯員兩個職業全國統一鑒定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可參加一次補考。補考安排在5月16日進行。
三、加強全國統一鑒定規范管理,確保鑒定質量
(一)高度重視全國統一鑒定工作。各地要按本通知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全國統一鑒定工作,加強各環節的規范管理,確保鑒定質量,提高鑒定的公信力。
(二)加強全國統一鑒定資料安全管理。各地要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對全國統一鑒定考試資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將考試資料傳遞、分發等各環節的保密責任落實到人,杜絕泄密事件發生。一旦發現泄密行為,要嚴肅查處并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三)嚴格全國統一鑒定考點管理和考務管理。各地要按照職業技能鑒定有關規定和考培分離原則,進一步加強對全國統一鑒定考點的集中管理。要加強對考生資格的審核,通過加強考務管理、嚴肅考場紀律、實施現場督導和遠程視頻監控等措施,強化對鑒定各個環節的規范管理,杜絕舞弊行為。要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確保全國統一鑒定順利實施。
(四)加強閱卷評分環節的監督管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理財規劃師、項目管理師、企業信息管理師、企業培訓師、營銷師等7個職業的一級理論知識試卷和職業指導人員四至一級理論知識、技能操作試卷由我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組織評閱。其他職業等級的試卷和上述7個職業一級專業能力(技能操作)、綜合評審試卷由各省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組織評閱。為便于進行試題分析和命題質量管理,我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將視具體情況對各地閱卷評分結果進行調閱和抽檢。
(五)加強證書核發管理。各地要按照《關于職業資格證書改版及核發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37號)的要求,嚴格按規定進行全國統一鑒定職業資格證書的申領、驗印、發放與管理。
(六)為做好全國統一鑒定工作,我部專門設立了監督舉報電話和考試當日值班電話,分別為:(010)84661234、(010)84661130。各地也要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和值班電話,認真嚴肅處理群眾舉報的問題,及時解決考生咨詢和現場發現的問題。
附件:1.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時間安排
2.2015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考核方案
3.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日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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