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會計職稱考試將于9月14日-20日、10月26-27日舉行。2013年新疆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20日0時-5月15日24時,網上繳費時間2013年5月20日,準考證打印時間考前自行打印。 | |||
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各地、州、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公司,中央駐疆單位,新疆軍區后勤部,武警新疆總隊后勤部: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3〕2號),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將擴大試點范圍。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定于2013年9月舉行;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13年10月舉行。現就2013年度新疆考區考務日程安排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
3.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取得全國會考辦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達到自治區2013年評審使用標準的,取得自治區2013年參評使用標準的成績證明。
二、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于9月14-20日舉行;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于10月26-27日舉行。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1.5小時,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中級資格、高級資格各科目考試時間不變。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只能報名參加一次考試。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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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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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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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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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至20日(共7天、14個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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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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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
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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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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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紙筆考試)
經濟法基礎(紙筆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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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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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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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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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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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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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試大綱及考試輔導用書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修訂印發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2013年度考試輔導用書也相應修訂。需要新大綱和新教材的報考人員可在網上報名時預訂。考試用書將采用郵政速遞方式郵寄,考生可登錄中國郵政速遞物流網(http://www.ems.com.cn)查詢速遞信息。
四、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范圍
根據各地申報的2013年度初級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范圍和批次等相關情況,同意烏魯木齊、伊犁州、阿勒泰、塔城、克拉瑪依、石河子、哈密、吐魯番、巴州、阿克蘇、克州、喀什、和田、馬蘭、奎屯15個考區在所轄區域內全部實行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昌吉、博州考區不參加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
五、考試報名
(一)報名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按照財政部、原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2.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3.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4.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申報自治區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條件。
5.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6.相關規定的說明:
(1)“學歷”是指國家教育部認可的正規學歷。
(2)“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以后,在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時間的總和。會計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每12個月為1年。
7.以下兩類人員可在新疆考區報名:
(1)持有自治區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
(2)持有鐵路、武警、軍隊系統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工作地點在自治區境內的會計人員。
(二)報名方式
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流程為:網上注冊、網上訂書、網上繳費,完成網上繳費方為報名成功。除特定人員以外,報考人員無需到報名點現場照相、訂書、繳費、確認,也無需填寫或打印報名表。
1.報名網址:新疆財政網(http://www.xjcz.gov.cn)
2.網報時間:
網上注冊起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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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繳費截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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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0日0時-5月15日24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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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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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方法
1.持有自治區和鐵路系統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請在網報時間內登錄新疆財政網,認真閱讀網上報名公告和提示,按照報名系統的要求完成網上注冊、網上訂書和網上繳費。
2.持有軍隊(武警)系統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工作地點在自治區境內的報考人員,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請填寫《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見附件),貼1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經所在單位人事職稱部門審查同意后,持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下同)、學歷證書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在網上注冊起止時間內(工作日),到當地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后,報考人員在網報時間內根據考試管理機構提供的“報名注冊號”和“密碼”登錄網報系統,查看、修改報名信息,完成網上訂書、網上繳費。
3.2012年度申請延考并經考試管理機構確認的考生,無需重新網上注冊和網上繳費。考生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申請找回網報注冊號和登錄密碼,考試前自行打印準考證。
(四)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編號”、“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時間”、“會計工作年限”、“照片”等信息均取自會計從業資格信息且不得更改,如信息有誤,請聯系會計從業資格發證機關申請更正。
2.報考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將不能通過報名資格網上審核,無法完成網上報名。
3.網上繳費由中國銀聯提供支持。網上繳費成功后,不辦理退報名、改報名、退費手續。
4.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報名費每人15元、考務費每人每科目40元。考試費用、訂書款在網上繳費時一并支付。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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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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