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報材料:
(一)初始注冊
1、初始注冊申請表電子數據和掃描件;(電子數據與掃描件一致)
2、申請人身份證明掃描件;
3、申請人的資格證書掃描件(舊資格證書須帶有建設部和人社部部徽一頁、帶照片的個人信息一頁);
4、聘用單位資質證書副本掃描件(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資質號證明);
5、勞動合同掃描件(合同聘期頁和簽字蓋章頁);
6、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取得資格3年以上的報送)。
7、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需提交由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近一個月在聘用單位的社保證明(退休返聘人員報送退休證明)掃描件(取得資格3年以上的報送)。
★以上均上傳至“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工程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且無須提交紙質材料。
(二)延續注冊
1、延續注冊申請表電子數據和掃描件(電子數據與掃描件一致);
2、勞動合同掃描件(合同聘期頁和簽字蓋章頁);
3、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掃描件;
4、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需提交由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近一個月在聘用單位的社保證明(退休返聘人員報送退休證明)掃描件。
★以上均上傳至“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工程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 且無須提交紙質材。
(三)變更注冊
1、變更注冊申請表電子數據和掃描件(電子數據與掃描件一致);
2、原聘用單位工作調動證明或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文件、勞動仲裁機構出具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掃描件;
3、新聘用單位資質證書副本掃描件(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資質號證明);
4、勞動合同掃描件(合同聘期頁和簽字蓋章頁);
5、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原注冊有效期半年內到期并同時申請延續注冊的報送);
6、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需提交由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近一個月在聘用單位的社保證明(退休返聘人員報送退休證明)掃描件。
★以上均上傳至“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工程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 且無須提交紙質材料。
(四)更改補辦
1、更改、補辦申請表電子數據和掃描件(電子數據與掃描件一致);
2、聘用單位企業資質證書副本掃描件(更改執業印章號的需提交);
3、在公眾媒體上刊登的遺失聲明的證明掃描件[注冊(注冊執業)證書遺失的需提交];
4、注冊(注冊執業)證書原件[注冊(注冊執業)證書污損申請更換的直接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提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甘家口21號商務樓213室,郵編:100037,聯系電話:010-68313531]
★以上均上傳至“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工程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 且無須提交紙質材料。
(五)更改注冊單位名稱(不需要申報電子數據):
1、單位更名報告(報告中說明原單位名稱、更改后現單位名稱并申請本單位一級注冊建筑師和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更改注冊單位名稱,不用列出注冊人員名單);
2、工商管理機構更名通知復印件;
3、更名后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注:材料遞交到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倉山區亭洲路6號219室,電話:0591-38161636-1)。
(六)注銷注冊(不需要申報電子數據):
1、注銷注冊申請表原件(1份);
2、注冊(注冊執業)證書原件;
3、申請注銷注冊人員如與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可以不蓋原聘用單位公章,但必須出具申請人的工作調動證明(或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文件、勞動仲裁機構出具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復印件。
注:申請注銷注冊的申報材料遞交到住房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甘家口21號商務樓213室,郵編100037,電話010-68313531)。
(七)修改身份證信息(不需要申報電子數據):
1、聘用單位出具的申請報告;
2、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
3、第二代身份證。
注:材料遞交到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倉山區亭洲路6號219室,電話:0591-38161636-1)。
(八)外省信息補錄(不需要申報電子數據):
1、聘用單位出具的申報報告;
2、身份證復印件;
3、資格證復印件;
4、學歷證復印件;
5、注冊證書復印件(加蓋注冊章);
6、原聘用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注:材料遞交到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倉山區亭洲路6號219室,電話:0591-38161636-1)。
(九)外省繼續教育補錄(不需要申報電子數據):
1、繼續教育證明復印件;
2、身份證復印件。
材料遞交到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倉山區亭洲路6號219室,電話:0591-381616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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