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科學、合理、有效地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實踐能力的優秀普通高中畢業生和對口中職畢業生,完善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根據教育部《關于2010年部分高等職業院校開展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學生司[2010]6號)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有關文件,結合我院2012—2015年單獨招生工作經驗,特制定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工作方案。
(二)基本原則
1、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多元評價、體現特色、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高招“陽光工程”,做好我院單獨招生選拔錄取工作。
2、在自治區教育廳的領導下,自我約束,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3、在自治區招生考試中心的指導下,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各項要求,規范單獨招生的各項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組織領導
學院單獨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單獨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專業、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處負責單獨招生實施方案的草擬、考生報名、招生宣傳、單獨招生的各項考試與測試、招生錄取與錄取結果公布等工作。同時對試卷的命題、運輸、保管等工作制定相關制度;紀檢部門全程監督。
三、招生計劃
2016年單獨招生分科類分專業招生計劃數
專業及類別 | 合計 | 普理 | 普文 | 機電類 | 建筑類 | 計算機類 | 財會類 | 汽駕類 | 旅游類 | 采礦類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233 | 15 | 200 | 2 | 16 | |||||
機械制造與自動化 | 32 | 5 | 20 | 2 | 5 | |||||
數控技術(柔性制造技術方向) | 25 | 3 | 15 | 2 | 5 | |||||
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 | 25 | 3 | 15 | 2 | 5 | |||||
機電一體化技術(機械裝調與控制技術方向) | 28 | 3 | 20 | 2 | 3 |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49 | 6 | 30 | 10 | 3 | |||||
汽車電子技術(檢測與維修方向) | 35 | 3 | 2 | 5 | 25 | |||||
汽車營銷與服務 | 18 | 3 | 3 | 5 | 5 | 2 | ||||
風力發電工程技術 | 13 | 3 | 5 | 5 | ||||||
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 | 25 | 3 | 15 | 2 | 5 | |||||
工業過程自動化技術(工業機器人應用方向) | 13 | 3 | 5 | 2 | 3 | |||||
供用電技術 | 12 | 2 | 5 | 2 | 3 | |||||
有色冶金技術(鋁冶金及加工方向) | 13 | 2 | 3 | 4 | 2 | 2 | ||||
材料成型與控制技術 (智能制造方向) | 14 | 2 | 3 | 5 | 2 | 2 | ||||
電廠熱能動力裝置 | 20 | 5 | 3 | 5 | 2 | 5 | ||||
焊接技術與自動化 (機器人焊接方向) | 21 | 2 | 3 | 3 | 3 | 2 | 5 | 3 | ||
火電廠集控運行 | 13 | 2 | 3 | 3 | 5 | |||||
材料工程技術 | 14 | 2 | 3 | 4 | 2 | 3 | ||||
理化測試與質檢技術 | 14 | 2 | 3 | 2 | 2 | 2 | 3 | |||
機械制造與自動化 (3D打印技術方向) | 17 | 2 | 5 | 4 | 3 | 3 | ||||
建筑工程技術 | 6 | 2 | 4 | |||||||
水利水電工程技術 | 10 | 2 | 8 | |||||||
工程測量技術 | 19 | 3 | 3 | 7 | 6 | |||||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 10 | 2 | 8 | |||||||
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 7 | 2 | 5 | |||||||
工程造價 | 20 | 2 | 3 | 5 | 5 | 5 |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10 | 2 | 3 | 3 | 2 | |||||
計算機信息管理(會計電算化方向) | 10 | 2 | 3 | 3 | 2 | |||||
物流管理(電商物流方向) | 10 | 2 | 3 | 3 | 2 | |||||
統計與會計核算 | 39 | 2 | 2 | 5 | 30 | |||||
軟件技術(JAVA工程師方向) | 8 | 2 | 2 | 2 | 2 | |||||
旅游英語(管理方向) | 17 | 2 | 5 | 5 | 5 | |||||
合計 | 800 | 96 | 50 | 366 | 40 | 45 | 48 | 71 | 5 | 79 |
備注:招生計劃數如有變動以自治區招辦審核數為準。
四、報考和免試條件
(一)已參加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的普通理科、普通文科考生和技能考試合格的對口中等職業學校(包含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考生。
(二)已參加2016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并且技能考試合格的對口中等職業學校考生,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直接報名,免試入學:
1、在教育部、人社部舉辦的全國職業技能競賽獲得團體二等獎以上(包括二等獎)或個人三等獎以上(包括三等獎)的對口中等職業學校考生。
2、在自治區教育廳、人社廳舉辦的全區職業技能競賽獲得團體一等獎或個人二等獎以上(包括二等獎)的對口中等職業學校考生。
屬于以上免試范圍的考生須攜帶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來我院審核,經學院單獨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可免試入學。
五、報名方法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考生應于2016年2月23日―3月19日通過網上報名填寫相關資料,報名截止時間為3月19日24點。
報名網址:內蒙古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zs.nmgjdxy.com
(二)材料初審
我院對單獨招生考試申請者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2016年3月22日24點之前,將在我院招生網上公布考生名單、考試時間和地點。
(三)打印準考證
2016年3月24日零點開始,考生可以登陸我院招生網打印準考證,并提前熟悉考場。考生須持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時參加考試。
(四)資格確認和繳費
考生應于2016年3月26日(星期六)9:00-18:00攜帶材料到考點進行現場確認,并繳納報名費及考試費200元(已經發改委、教育廳審批)。
1、現場確認請攜帶以下材料:
①《內蒙古機電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單獨招生報名表》(網上報名時自動生成);
②考生身份證原件;
2、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確認,可由家長代其確認。家長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納費用外,還須提交以下材料:
①家長身份證復印件;
②考生委托書;
考生委托書在其身份證復印件背面由考生本人書寫,家長身份證原件須現場出示。
3、如學校統一組織報名,可由學校派老師統一辦理確認手續。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交納費用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學校介紹信;
②教師身份證明;
③考生委托書。(考生委托書在其身份證復印件背面由考生本人書寫)
(五)志愿填報
考生應在填寫報名表的同時填報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考生本人認真填寫,填報后不得更改。每個考生可填報三個專業,并注明是否服從調劑。請務必認真填報志愿信息,無誤后再提交,報名表信息經學院審核后不可更改。
六、考試
(一)試題庫
在單獨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學院聘請有關專家、經驗豐富的教師組成命題組命題,建成各科類試題庫。2016年2月23日試題庫在學院招生網下載中心上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載復習。普通理科、普通文科考生下載英語、數學、語文試題備考,對口中職類考生下載對應科類試題備考。
(二)考試模式
①考試方式:考生在計算機上操作完成基本文化素質、學習能力、心理素質、職業潛能、就業傾向等綜合素質測試內容。試題范圍從對應類試題庫中隨機抽取275道題。
②考試時間:2016年3月27日(周日)上午8:30-10:30。
③考試地點:
(1)呼和浩特(內蒙古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2)海拉爾(海拉爾區第一職業學校)
(3)扎蘭屯(扎蘭屯市職業高中)
(4)烏蘭浩特(烏蘭浩特市職業教育中心)
(5)通遼(通遼市科爾沁區職業中等專業學校)
(6)赤峰(赤峰市松山區職業技術教育培訓中心)
(7)巴林左旗(赤峰市華夏職業學校)
(8)錫林浩特(錫林郭勒職業教育中心)
(9)包頭(包頭機電工業職業學校)
(10)臨河(巴彥淖爾市職業技術學校)
(11)鄂爾多斯(鄂爾多斯理工學校)
※根據各地考生及所在學校意愿,學院可適當調整考試時間和地點。
七、成績評定標準
考生的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加上附加分即為考生總成績(即:總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附加分)總成績為600分
(一)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最高為550分;
(二)附加分最高50分(附加分共4項,累計分數超過50分的,按50分計。)
1、在教育部、人社部舉辦的全國職業技能競賽獲得團體三等獎的考生加30分。
2、參加職業技能大賽獲得自治區級團體二等獎或個人三等獎的考生加30分,團體三等獎的考生加15分。
3、獲自治區級高級技能證書的考生加30分。
4、內蒙古機電職業教育集團成員學校和生源基地學校的考生加10分。
5、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按照自治區高考少數民族加分政策執行)
(注:有附加分的考生須在現場確認時提供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八、錄取
(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考生總成績,按地區、按比例,采用“志愿清”原則錄取考生。“志愿清”原則是指在同一地區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夠,那么從第二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錄取,以此類推直至錄滿為止。
(二)公示
擬錄取考生名單確定后,我院于2016年4月5日-4月11日在學院招生網站上公示。公示結束如無異議,學院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備案,并辦理錄取手續。(由于考生本人提供的信息錯誤,導致未能通過自治區教育考試中心審核的考生責任自負。)
(三)注意事項
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并且通過自治區招生考試中心審核的考生不再參加2016年全國統一高考。未錄取的考生及未通過自治區招生考試中心審核的考生可繼
續參加2016年全國統一高考。
九、待遇
通過我院單獨招生考試選拔錄取的新生屬于國家計劃內統招生,其待遇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完全一樣。
十、違規處理
(一)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報考申請,如有虛報、隱瞞、偽造、涂改有關材料等欺詐手段取得單獨招生報考資格的,學校將取消其報考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籍所在地。
(二)如在單獨招生考試中發現違規考生,按相關規定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上報自治區教育廳,記入高考誠信檔案。
十一、附則
本方案由內蒙古機電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十二、聯系方式
(一)學校地址:呼和浩特市高職園區學府路1號。
(二)郵編:010070
(三)聯系老師:阿老師
(四)聯系方式:
1.電話:0471-5279084、5279085 15661010025
2.傳真:0471-5279085
3. 學院招生網址:http://zs.nmgjd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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