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4年陜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級考試筆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楊凌示范區考試管理中心(招生辦),西安市教育考試中心:
按照省教育廳統一安排,2014年陜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級考試(以下簡稱“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考務工作由省考試管理中心承擔。現將做好筆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按照《陜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試行)》(陜教規范〔2014〕13號)規定,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暫不受理在陜港、澳、臺籍人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心健康,符合陜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考試當年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四)原則上應具備以下學歷條件:
1.報考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人員,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我省普通中職學校學前教育或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生可報名參加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不含成人和技工學校)。
2.報考中等學校(含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下同)教師資格人員,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3.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且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4.報考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任教學科應與本人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
戶籍或人事檔案關系(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繳納保險)在陜西省的申請人;陜西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學生(初中起點五年制高職為四年級及以上)和在讀研究生(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相應種類的教師資格)。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名
1.網上報名
時間:2014年9月20日08∶00至9月24日18∶00。
符合條件的考生可登錄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按照提示和要求報名。
2.信息確認
時間:2014年9月22日08∶00至9月25日18∶00。
網上報名成功后,考生需攜帶報名規定的相關材料(具體見《陜西2014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到市(區)信息確認點辦理報名資格審核、報名信息確認和繳費事宜。
報名資格審核由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在信息確認點進行。
2014年筆試報名考試費由各市(區)考試管理部門暫按每人每科70元收取,待物價管理部門確定收費標準后多退少補。
完成報名程序后,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具體時間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安排)登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提示的時間、地點持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三、考試安排
(一)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幼兒園)和《保教知識與能力》2科;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小學)和《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2科;中等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中學)、《教育知識與能力》和《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3科;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中學)、《教育知識與能力》2科。
中等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中《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的具體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外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等13個學科。
筆試執行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考生可通過www.ntce.cn網站下載)。筆試不指定教材,不組織培訓。
(二)考試時間
時 間 類 別 | 11月2日(星期日) | ||
上 午 | 下 午 |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幼 兒 園 | 綜合素質(幼兒園)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
小 學 | 綜合素質(小學)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中學)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高級中學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 ||
中職文化課 | |||
中職專業課 | |||
中職實習指導 |
(三)考試組織
1.報名審核、考場編排等項工作統一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管理信息系統”(簡稱“考務管理系統”,網址為http://kaowu.ntce.cn)上完成。考務管理系統日常維護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負責,系統用戶申請需經省考試管理中心審批,并報教育部考試中心同意后建立。
2.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試卷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印制。各市(區)使用考務管理系統完成相關信息統計工作,9月30日前上報報名信息統計表、考點及試場信息統計表和試題統計表(見附件),省考試管理中心根據市(區)考場編排信息打印考生信息條形碼。
3.10月31日前各市(區)派專人持介紹信到省考試管理中心領取試題及條形碼,11月3日將試卷及答題卡送達省考試管理中心評卷工作站。試題試卷的運送、保管等安全保密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國家保密局聯合印發的《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教考試〔2004〕2號)。
4.各市(區)要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印發<陜西省國家教育考試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陜招委〔2014〕1號)的精神,切實發揮國家教育統一考試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健全組織機構,各司其職,聯防聯控,齊抓共管,綜合治理考試環境。
5.考區設在市(區)人民政府所在地,考點按照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規范的要求設置,每個考場安排30名考生。所有考點必須安裝、使用無線電信號屏蔽設備,每個考場至少配備2名監考員。監考員要認真查驗考生身份證和準考證,正確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入場檢查檢測。考生除規定的考試用品外,其它物品不得帶入考場,嚴防利用通訊工具作弊和代考行為的發生。
考試組織管理按照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3〕157號)執行;考試工作人員的違規行為按照《保守國家秘密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認定與處理;考試期間的突發事件按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應急處置預案實施辦法(試行)》進行應對和處置;考生的違規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認定與處理。對有違紀行為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對有作弊行為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且3年內不得再次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四)成績發布
筆試成績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評卷結束后公布,考生通過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查詢本人成績。考生如對本人的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市(區)考試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復核時僅對登記分數是否正確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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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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