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價格鑒證師考試將于9月7日、8日舉行。2013年重慶價格鑒證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5月10日─6月4日;繳費時間為5月10日─6月6日;準考證打印時間9月2日至9月8日。 | |||
關于做好2013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8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2013年度重慶市人事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渝人社辦〔2012〕280號)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13年度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5月10日─6月4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7日8:30─11:00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
13:00─15:30法學基礎知識
16:30─19:00價格政策法規
9月8日9:00─11:30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
14:00─16:30價格鑒證案例分析
三、報考條件
㈠ 凡在我國司法、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構辦理(從事)各類案件涉案標的價格鑒定(證)、認證、評估工作崗位上的專業人員,可申請參加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法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7年。
2.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5年。
3.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3年。
4.取得經濟、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價格鑒證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6.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6年。
㈡ 從事價格鑒證工作滿2年,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科目。
1.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會計或審計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2.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會計或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㈢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參加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考試成績在規定的年限內全部科目合格后,在辦理資格證書時,按照考務文件規定的相關條件要求,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臺灣居民須提交來往大陸通行證)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本人工作單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等證明(原件)。
四、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和考試科目代碼表:
試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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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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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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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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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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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價格鑒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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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價格鑒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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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免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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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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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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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政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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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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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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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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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鑒證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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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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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考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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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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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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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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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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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政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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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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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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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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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鑒證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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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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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報名程序和要求
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點擊主頁上“報名及準考證打印”進入報名系統或直接進入報名系統(222.180.173.2/webregister)。
㈠ 提交報考信息。報考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提交報考信息。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文件中的條件要求及報名系統中相關幫助文檔,如實、準確無誤的填寫報考人員個人信息,選擇參加考試的級別、科目(報考人員通過審核后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 上傳(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記照)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考試、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號)。
㈡ 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的續考人員(含免試、異地轉考生)在網上報名時,請填寫好上年度考試檔案號(可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欄目“成績查詢”中查詢),上年度已考試合格的科目本年度不再重復報考。
㈢ 初審報考資格。考試審核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個人資料(姓名、性別、照片、有效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從事相關工作年限、學歷、所學專業、畢業時間、職稱名稱、聯系電話、級別、科目),對照報考文件中的條件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咨詢電話:86868815、86868811,報考人員在報名過程中如遇計算機網絡技術操作問題請電話咨詢:86868837、86868838。
㈣ 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2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和不完整可按“審核狀態”欄提示及時進行修改,重新接受資格初審。
㈤ 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規定時間內(5月10日─6月6日)進行網上繳費,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5元,新考生收取檔案管理費20元/人。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系統中提示的文件“網上支付說明”規定進行。
㈥ 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于9月2日至9月8日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在考試當天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定時間內不打印本人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㈦ 成績查詢及證書辦理。考生在考試結束后2個月左右,可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查詢成績”欄目查詢考試成績,實行網上報名后,不再另發考試成績通知單,請考生自行上網打印。在規定的年限內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點擊“人事考試”欄目,查看《職稱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辦證時間表》中的辦證時間,按《辦理職稱(職業)資格證書須知》的要求和報考條件規定的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及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件(原件)等材料,前往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后辦理資格證書。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新牌坊一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室,咨詢電話:86868835。
㈧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辦理證書(并取得相應證書)的,或讓他人冒名頂替以及其他嚴重違紀違規參加考試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有關規定,由發證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或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處理;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該項考試(應當自發生違紀違規行為之日起按周年計算)。
㈨ 上年度在其他省市報考的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的續考人員到我市報名時,必須攜帶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的異地轉考手續及成績證明在考試報名的規定的時間內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轉考手續后,方可進行網上報名,否則,以往年度考試成績無效。
六、考場設置
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場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在主城區統一設置,考生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
七、教材征訂
2013年考試用書的征訂請考生直接與中國價格協會聯系,聯系電話:010-68033566。
八、其它要求事項
㈠ 為方便廣大考生應考,從2010年起,將原來兩天半的考試時間調整為兩天,各科考試時間長度和次序不變,其中第一天考3科,第二天考2科(具體時間安排以報名文件為準)。
㈡ 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設《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價格鑒證理論和實務》、《價格鑒證案例分析》5個科目。參加5個科目(級別為考全科)考試的人員須連續在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4個科目(級別為免一科)考試的人員須連續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辦理資格證書。
㈢ 在5個考試科目中,《價格鑒證案例分析》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4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請考生答題前認真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㈣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手機)等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考試相關的資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㈤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收到文件后,應及時轉發和宣傳,積極做好考生網上報名工作。
為服務考生,減少補訂考試用書傳遞環節,考生可登錄價格鑒證師考試網在線訂購2013年價格鑒證師考試教材及考試用書。
為幫助應考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應試能力,使考生在自學的基礎上能較好地掌握2013年價格鑒證師考試用書的內容,可參加中大價格鑒證師考試網組織的2013年價格鑒證師考試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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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