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領取2017年上半年翻譯考試合格證書的通知
按照2017年度價格鑒證師、社會工作者和翻譯考試實行考后審核考生報考條件的有關規定,考生在領取合格證書時須提交有關材料的原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證書發放時間及地點
考試合格人員證書于2018年3月7日(每周三、四)開始發放,領取地點:延邊州人事考試中心(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地址:延吉市建工街500號。
二、領取證書所需材料
領取合格證書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考后資格審核網上上傳的除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外所有材料原件及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合格人員查詢”欄打印成績單,其中《學歷學位及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原件由考試機構留存備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審后退回。
報考二級筆譯免試《筆譯綜合能力》的考生,需提交《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原件。
三、其他事項
1、考生須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和成績單(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時可以直接打印),領取資格證書和相關《資格考試報名表》。禁止他人代領。
2、《資格證書》由本人保管。
3、《資格考試報名表》或《存檔表》必須交本單位人事部門或個人檔案存放部門,存入本人檔案。
4、至通知之日起,合格人員的證書在6個月內未來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機構不予留存。
聯系電話:0433-2879082,0433-2879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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