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174號)和《關于做好2017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8號)精神,為做好2017年度我省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下半年不進行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
(二)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3〕21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廳發〔2003〕17號)精神,參加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不限制報名條件。
(三)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樣式見附件1,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全國現有215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見附件2。
二、網絡報名
筆譯考試報名使用全國統一平臺進行網上報名。網址為: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錄界面)。主要環節有:注冊、報名、資格初審、繳費、準考證打印等。
(一) 注冊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注冊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完成注冊后即可選擇考試項目。之前在此網站注冊過的考生,應使用原注冊賬號登錄報名。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8月22日09: 00 —8月28日17: 00
考生應確定自己符合報考條件后再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考生應仔細閱讀相關提示信息和誠信承諾書,并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核對信息無誤后再進行“確認”操作。
(三)資格初審
此步驟是對考生網上填寫個人信息的初步比對,通過網上資格初審不代表報考人員一定符合報名條件,考試成績全部達標的考生還需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四)繳費
考生通過網上資格初審后即可在網上交費,確認已繳費后即可視為報名成功。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30日24:00。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收費標準為:《筆譯綜合能力》每科61元,《筆譯實務》每科65元。
(五)準考證打印
所有確認已繳費成功的考生請于考試前5日起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即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
三、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11月5日
上午: 9:30—11:3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英)
下午: 14:00—17:00 二、三級筆譯實務(英)
云南考區只設英語1個語種的二、三級筆譯考試,如考生需要參加其它語種考試,可咨詢相關省市。二、三級筆譯考試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2個科目。
(二)考試地點
考試地點統一設在昆明市,由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負責組織考務。參考考生請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參加考試。
四、考試成績
(一)成績查詢
考試結束60天后,應試人員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成績公布起始時間以此網站公布時間為準。同時,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網(www.catti.net.cn ) 提供成績查詢鏈接入口。
(二)資格復審
全部應試科目成績達標(每科成績均達試卷總分的60%)的考生,需到云南師范大學外語學院(咨詢電話:0871-65911774,地址: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明德2號樓508)填寫合格人員登記表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報考二級翻譯筆譯免考的考生須提供本人符合報考和免考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三)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的人員須一次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考試成績達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取消相應科目考試成績:
1.填報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的;
2.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考后現場資格復審的;
3.無法在規定時限內提供相關材料的;
4.其他按規定不應給予達標認定的。
(四)證書領取
資格復審通過后,等待證書領取通知。證書領取地點為云南師范大學外語學院。
為確保考生利益,證書需由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領取。若委托他人代領取證書的,受委托人須攜帶委托人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
五、考試大綱
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等相關事項請與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聯系。
六、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考時,應使用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應試人員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
(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其他與報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證件),兩證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參考。
考生報名時填報的“證件類型”一欄為其他證件的(如軍官證等),“證件號碼”一欄應填寫相應證件號碼,考試時必須攜帶相應證件原件。
(三)英語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在答題卡上作答。英語二、三級筆譯實務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主觀題按要求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在作答時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4)在題本上作答一律無效。不按要求和規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
(四)關于雷同卷的認定:依據人社部令第31號規定,在考試結束后將進行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被認定雷同作答信息的試卷,當次科目成績無效。對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應考人員,按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特別提醒考生,嚴守考試紀律,自覺誠信參考。
七、口譯考試
詳細情況請咨詢云南師范大學外語學院,網址:fls.ynnu.edu.cn,咨詢電話:0871-65911774,地址: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明德2號樓508。
附件: 1.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
2.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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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