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8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28日9:00~7月9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 6月28日9:00—7月11日17:00,資格審核時間:6月28日9:00—7月10日17:00,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8日9:00—10月14日15:00。
關于做好2018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房管局(建委),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8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7〕157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8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8〕49號)及我省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8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設《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4個科目。
二、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類等與估價相近、相關的學科和專業,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房地產估價專業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年限。
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
各地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
三、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全省統一實行網上報名進行。
(一)報名程序
1.注冊并上傳照片(照片文件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px×413px,底色為白色;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進行照片處理)。
2.填報個人有關信息。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完整準確提交報名信息,報名成功后請下載打印《報名表》,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蓋章)。
3.資格審核。新考生本人須持蓋章后的《報名表》、有效身份證件、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所選審核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老考生(在湖北省報考過2016、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的考生)無需資格審核,直接在網上繳費。
報名采取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證書的,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受理培訓機構代辦現場審核事宜。
未在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二)關于修改報名信息
1.報考人員在點擊下載《報名表》之前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修改后再重新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2.繳費成功后需持本人身份證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辦理。
(三)特別注意事項
1.注冊庫中的姓名、身份證號信息無法更改,請考生注冊時認真核對準確。
2.用戶注冊時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唯一的,請考生填寫本人真實有效的手機號碼。
3.用戶名或密碼遺忘可通過注冊手機號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證到當地考試機構重置密碼。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報考。
四、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8年6月28日9:00~7月9日17:00。
(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
2018年6月28日9:00—7月10日17:00(雙休日除外)
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三)網上繳費確認時間
2018年6月28日9:00—7月11日17:00。
(四)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
2018年10月8日9:00—10月14日15:00。
(五)考試時間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與報考證件信息一致)方可參加考試。
五、考試題型及作答方式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在答題紙上作答,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考生自備考試所需使用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考場上統一提供草稿紙,考后收回。
六、考試成績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應試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為便于統計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相應考試的情況,各地在上報報名人員信息時,應準確填寫“國籍(地區)”欄目信息。
七、考區設置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只設省直考區。
八、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和《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號)規定,《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3個科目65元/人·科,《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69元/人·科,報名費15元/人。
需要發票的考生,請于10月22日—12月22日工作日期間持本人身份證到省人社廳綜合大樓附樓二樓(或當地人事考試機構)領取,代領人請攜帶代領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九、考試大綱、考試用書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各地人社、房管(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考試安全順利實施。
附件: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姓名: ,身份證號: ,
現報考 考試,從事專業工作共 年,從事專業
工作情況如下:
起止年月 | 從事何種專業工作 | 專業技術職務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本人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審查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證書的處理。
考生簽名: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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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考生填報內容真實準確。
(單位蓋章) 經 辦 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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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