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經濟師考試時間為11月7日,2015年青島經濟師考試時間安排: 網上報名時間7月30日9∶00-8月13日16∶00;網上繳費時間8月3日9∶00-8月20日16∶00。
關于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青有關單位人事(組織、政工)處:
現將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5〕38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網上報名及繳費
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網上報名。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錄界面)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報名時間:7月30日9∶00-8月13日16∶00;
繳費時間:8月3日9∶00-8月20日16∶00。
為便于應試人員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統一網上報名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系統會在用戶注冊或登陸過程中檢查應試人員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應試人員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陸系統,接收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應試人員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應試人員通過考前資格審核后,統一網上報名平臺將向用戶手機推送短信,告知應試人員已通過資格審核,提示進行后續操作。
應試人員報名時在檔案庫中檢索到個人身份信息,說明該應試人員在有效年度內參加過考試并通過資格審核,系統直接置審核通過標志,無需再進行現場審核,亦無需到主管部門遞交材料,可直接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所有改報專業、級別的老考生及異地考生均需進行現場審核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
二、主管部門初審
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成功后即時下載打印《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表》,本人簽字,經所在單位核實蓋章后,由所在單位將書面報名材料統一報送到各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機構、市直及駐青單位人事處(以下簡稱“主管部門”)進行初審。在各級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檔案的可到相應人才交流中心(或考試機構)辦理初審手續。
到區(市)人事部門進行初審(上報材料)須按照《主管部門初審(材料匯總)安排表》(附件1)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完成材料上報。
考生初審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原件審查后退還);
2、單位蓋章的《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表》(網上打印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見附件2)。
三、現場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工作由人社部門會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共同進行。請各主管部門于8月11日至8月17日(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到青島海爾路人才市場(嶗山區海爾路178號一樓大廳)辦理現場資格審核。現場審核期間,接受審核的具體時間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按規定,主管部門現場審核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考人員提供的《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審核表》(《報名審核表》須經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并蓋章);
2、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原件(現場審查后退還)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3、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見附件2);
4、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匯總表 (附件3);
四、報名信息修改方式
1、未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2、已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
3、應試人員修改報名信息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4、已確認報名信息并已完成現場審核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同時自動取消已審核標志)修改報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進行現場審核,審核時須按要求攜帶全套報名材料。
5、繳費成功后報名信息不予修改。
五、其他事項
1、考試紀律:對提供假學歷、假證明等虛假材料進行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12號令)嚴肅處理。
2、考生在進行網上報名時,請按文件要求認真填寫報名信息。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科目而不能正常參加考試的,后果自負。
3、通過現場審核確認的考生請在規定時間內登錄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繳費。
4、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開放時間為2015年11月3日9∶00至11月7日14∶30。
5、成績查詢:考生成績將于閱卷工作全部結束后,在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rsks.sdrs.gov.cn)成績查詢板塊公布,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6、發票領取:請各位考生考后妥善保管準考證,如需考務費發票,請必須于考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青島海爾路人才市場(嶗山區海爾路178號)一樓大廳“人才培訓”窗口領取考務費發票。
7、證書發放:考生全部科目考試合格后,可以按照相關要求領取資格證書。資格證書由人社部考試中心統一制作發放,證書發到我市后,請考生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證書辦理欄目查看相關證書辦理通知,根據通知要求辦理證書。
8、其他相關事宜詳見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5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9、部人事考試中心將繼續對考生試卷進行雷同檢測。對在考試中弄虛作假、違紀違規的人員及相關責任人員,全部納入違紀違規信用檔案,與公務員錄用考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等各類違紀違規信息統一管理使用。
各單位要嚴格要求報名條件,認真審核報考資格和有關證件,嚴防條件不符、偽造證件、冒名頂替人員報考,對查出的偽造證件一律收繳。
附件:1、主管部門初審(材料匯總)安排表
2、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3、2015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匯總表
4、《關于2015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5〕38號)
4、《關于2015年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5〕38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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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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