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江蘇省2018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公告
一、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二、報名程序
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程序包括網上報名、資格審核、交費和打印準考證四個環節。
(一)網上報名
2018年6月25日9:00至8月6日17:00,考生可通過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完成網上報名,網址為http://sghr26.ata-test.net/site/#/default/index。考生重復報名無效。電腦PC端報名入口為江蘇旅游政務網,手機端報名入口為“江蘇旅游培訓”微信公眾號。考生需通過報名系統上傳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證件照片、身份證掃描件(包括正、反兩面,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學歷證書掃描件并填報信息,上傳材料的具體要求參見網上報名系統。
(二)資格審核
2018年導游資格考試報名審核采用網上審核方式進行。2018年6月25日9:00至9月21日17:00,各設區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對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審核。資格審核通過后,考生報名信息不能變更。
(三)交費
2018年導游資格考試交費方式為網上交費。考生通過資格審核后,方可交費。考生可根據報名系統交費指引完成網上交費,交費截止時間為2018年9月28日17:00。交費成功后,費用不予退還。
(四)打印準考證
2018年11月9日9:00至11月16日17:00,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考生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需同時參加筆試和現場考試。已經取得中文“導游資格證書”,需轉換外語語種的考生(以下簡稱“加試考生”)僅需參加現場考試。筆試采取機考方式進行,科目為政策法規(科目一)、導游業務(科目二)、全國導游基礎知識(科目三)、地方導游基礎知識(科目四)。現場考試科目為導游服務能力(科目五)。科目一、二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科目三、四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每張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均為90分鐘。現場考試按《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現場考試工作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2018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大綱已經發布,考生可通過文化和旅游部官網(http://www.mct.gov.cn)“在線辦事-表格下載”欄目查看。
四、考試時間
科目五(現場考試)要求:
1.考試方式:現場導游考試以室內模擬考試方式進行,南京地區現場考試景點講解環節需配合視頻畫面。為了全面準確地測試考生的基本能力,現場考試時間中文類考生一般每人不少于15分鐘,外語類考生一般每人不少于25分鐘。
2.考試內容。中文類考生現場考試內容包括:城市概況、景點講解、導游規范問答、應變能力問答以及綜合知識問答。外語類考生必須用所考語種應考,除以上內容外,外語類考生還需增加口譯測試。
3.考試要素。根據導游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和素質要求,現場導游考試將從語言表達、儀表禮儀、景點講解、導游規范、應變能力、綜合知識、口譯(外語類考生)等方面進行測試。中、外文現場導游考試評分表詳見附件。
為規范全省導游現場考試,2018年對各市中文及外文類現場考試景點的講解內容、講解時間作了明確要求,具體要求參閱《導游服務能力—江蘇現場考試指南(2018版)》(原書名:《江蘇省導游人員現場考試手冊》)中的相關內容。現場考試中的景點講解環節應嚴格按照手冊中所列內容和要求進行考核評分,現場考試提問以《導游服務能力—江蘇現場考試指南(2018版)》所涉及內容為主,景點講解后的景點知識提問不超出指南范圍。
4.考試實施
(1)現場考試由省旅游局委托各設區市旅游局(委)組織實施,各設區市旅游局(委)在考試前須向省局人事教育處上報現場考試方案,經審批核準后實施。
(2)各設區市旅游局(委)現場考試以當地評委為主,同時省局隨機從全省評委庫中抽調評委參與各地考評。評委應從旅游企業、旅游院校和有關旅游機構中廣泛遴選、擇優選拔。根據考生數量設立若干小組,每組不得少于2人。現場考試評委須經培訓后參加考試工作。
(3)為規范外語現場考試,保證考試質量,對于英語報考人數未超過10名,或英語以外其它的外語語種報考人數不足5名的地區,不單獨開設外語現場考點,由省旅游局統一安排。本著方便考生的原則,英語考生將安排到就近考點代考,除英語外的其它外語語種考生由省旅游局統一組織現場考試。
(4)為保證考試的公正、公平,同時便于成績復核,現場考試須全程錄音。
5.考試時間:江蘇省導游現場考試擬定于2018年11月17日筆試后至12月12日間組織進行,各設區市旅游局(委)須在此時間段內安排現場考試。
6.成績上報時間:各設區市旅游局(委)應于12月15日前將考生成績上報省旅游局,并要嚴格保密,不得泄漏。
五、考試收費
導游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310元/人,其中:報名費10元/人,考試費300元/人(其中現場考試收費標準為120元/人)。
六、考試結果公布
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分別劃定分數線。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的為合格。加試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現場考試成績滿足劃線要求為合格。考生的考試成績僅當年有效。
2019年2月22日9:00起,考生可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結果。
七、成績復核
考生需要對考試成績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核申請,復核結果為最終結果。考試成績復核工作按《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辦理。
八、證書核發
對考試結果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級旅游主管部門頒發“導游資格證書”。導游資格證書原則上須由本人領取,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領取的可由他人代領,代領時須出具導游資格證書本人和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導游資格證書本人寫的代領委托書(委托書上要寫明本人以及代領人的身份證號,本人不能親自到場領取資格證書的原因,并在落款上簽字按手印)。核發時,將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再次現場審核(新考考生需查驗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加試考生需查驗身份證原件和資格證書原件),審核通過者方可頒發“導游資格證書”。
九、考試用書及參考資料
考試教材由考生自愿購買。2018年江蘇省現場考試用書及參考資料為:
《導游服務能力—江蘇現場考試指南(2018版)》,江蘇人民出版社,2018年印刷版次。
《走讀江蘇—江蘇經典景點導游詞》(上、下冊),中國旅游出版社,2017年及以后印刷版次。
導游考試輔導教材詳細信息請關注“江蘇旅游培訓”微信公眾號。
十、其他事項
(一)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資格考試,按《關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旅辦發〔2008〕174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臺灣同胞可在大陸地區任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報名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過程中需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臺灣居民身份證供資格審核。臺灣同胞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其他要求與大陸地區考生相同。
(三)中等職業學校旅游類專業以及初中直升專科的高職類院校2019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考試結果合格且取得畢業證書,方可領取“導游資格證書”。
十一、有關要求
導游考試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設區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應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加強管理,扎實做好涉考各項工作,確保2018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工作有序開展。
(一)加強考試管理。省旅游局將加強對考試工作的指導,落實專門負責機構和人員。嚴格遵守行政審批規范,加強對報名審核、考試組織、費用收取、結果發布、證書核發等各環節的全過程管理。
(二)落實考務責任。各設區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從嚴抓好考務工作,維護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權威性。各級考試管理人員和考務工作人員要加強對有關文件、規定的學習,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履職能力。
(三)嚴肅考風考紀。各設區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制止考試作弊行為的發生,要在考試期間設立考風考紀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接受廣大考生和社會監督。對于在考試中出現的違規違紀事件,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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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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