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一般、專業從業資格考試 | ||
基本信息 | 1 | 考試信息獲取 | 登陸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從業人員-考試平臺-考試通知:http://www.sac.net.cn/cyry/kspt/kstz/ |
2 | 報名網址 | http://www.sac.net.cn/ | |
3 | 考試頻次 | 詳見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通知公告-《中國證券業協會2016年度考試計劃》,其中時間與考點安排僅為暫定計劃,僅作參考,實際以具體報名公告為準 。 | |
報名、考試時間 | |||
開考城市 | |||
4 | 賬號延用性 | 改革前所有賬號不延用(2015年底之前),從2016年起,新老考生均需重新注冊。登錄賬號及密碼將在每次考試報名中使用,請妥善保管。 | |
5 | 考試科目 | 一般從業資格考試:《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兩個科目。 | |
專業從業資格考試:《投資銀行業務》(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 | |||
《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 | |||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證券投資顧問勝任能力考試) | |||
6 | 考試題型及通過標準 | 一般從業資格考試:題型均為單項選擇題,考試題量均為100題,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 |
專業從業資格考試:題型均為單項選擇題,考試題量均為120題。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 |||
7 | 考試大綱 | 《證券業從業人員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大綱》(http://www.sac.net.cn/tzgg/201411/t20141104_108769.html) | |
《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大綱(2014)》 | |||
(http://www.sac.net.cn/tzgg/201410/t20141015_106700.html) | |||
《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大綱(2015)》 | |||
(http://www.sac.net.cn/pxzx/pxzdydg/201501/t20150109_115292.html) | |||
《證券投資顧問勝任能力考試大綱(2015)》 | |||
(http://www.sac.net.cn/pxzx/pxzdydg/201512/t20151210_126750.html) | |||
8 | 考試咨詢 | 咨詢電話:010-66575797,考試相關問題請發送郵件至郵箱:kaoshi@sac.net.cn | |
考試報名 | 9 | 報名條件 | 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截止日年滿18周歲、具有高中或國家承認相當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均可報名參加入門資格考試。 |
專業從業資格考試: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合格的人員,均可參加專項業務類考試。 | |||
10 | 報名證件 | 中國國籍考生均要求使用身份證進行報名,外籍考生使用護照進行報名。 | |
11 | 報名規則 | 同一時間段只能選擇一科進行報考;同一考試日的城市必須相同。 | |
12 | 報名人數限制 | 考區機位已滿報考系統里將不再顯示該城市名稱。 | |
13 | 登陸用戶名、密碼找回 | 根據系統的找回密碼提示,回答相關問題或者通過郵件找回。 | |
14 | 個人信息修改 | 注冊后,注冊用戶名、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國籍信息不可修改。 | |
注冊電子郵箱,手機號碼,密碼找回問題可隨時修改。 | |||
報名信息僅在報名期間可修改。 | |||
15 | 準考證打印 | 考試開始前3至5天左右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以報名時信息提示為準。 | |
16 | 身份證丟失 | 本地考生可去派出所開具臨時身份證,異地考生可去所在地的火車站開具臨時身份證。 | |
繳費及發票申請 | 17 | 繳費方式 | 在線支付。 |
18 | 繳費時限 | 報名結束前均可進行繳費。 | |
19 | 發票申請規則 | 在報名系統左側的導航菜單欄中申請發票郵寄。 | |
20 | 補申請發票 | 報名期間未申請發票的,在考試結束后3個月內,將個人相關信息發送至郵箱:kaoshi@sac.net.cn進行申請,系統申請發票持續到本年度12月11日,逾期將不再受理考生補開發票的申請。 | |
退考及退款 | 21 | 退考時限 | 報名結束前均可選擇退考。 |
22 | 如何申請退款 | 在退費時間以內,成功退考后,退考費用將退還至原繳費卡。 | |
23 | 退款方式 | 原路退回。 | |
24 | 退款操作步驟 | 考生登錄成功后,點擊左側菜單【已支付科目】,選擇需要退款的科目,點擊下方【申請退款】按鈕,考生確認退款訂單信息,無誤后點擊【確認退款】,即可完成退款操作。 | |
25 | 退款周期 | 考試結束后1個月內。未按時收到退款的,可發送郵件至郵箱:kaoshi@sac.net.cn進行咨詢。 | |
成績查詢及合格證打印 | 26 | 成績查詢 | 考試結束后5工作日查詢。查詢途徑: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從業人員-考試平臺-考試成績查詢-當次考試成績查詢。 |
27 | 歷史成績查詢 | http://wcogtls.cn/redirect.aspx?url=http%3a%2f%2fperson.sac.net.cn%2fpages%2flogin%2fexam_query.html | |
28 | 成績復查 | 成績公布后30日內接受考生復查,需提供考生姓名、身份證號或準考證號、考試詳細信息、查詢成績信息、聯系方式,發送至郵箱:kaoshi@sac.net.cn | |
29 | 成績有效期 | 一般從業資格:考試成績長年有效。 | |
專業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后,考生應每年參加并完成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相應業務培訓;未按要求完成培訓的,其合格成績不再有效。 | |||
30 | 成績合格證打印 | 成績發布后即可打印。打印地址:http://person.sac.net.cn/pages/login/exam_query.html | |
31 | 資格申請 | 兩門考試成績合格后自動擁有從業資格,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可通過所在機構申請執業證書。 | |
違紀 | 32 | 違紀處理 | 考試違紀分為一般違紀和嚴重違紀兩種情況:其中一般違紀的,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一年禁考;嚴重違紀的,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兩年禁考。證券從業人員存在嚴重違紀的,還將注銷其執業證書,三年內不受理其執業注冊申請。以上違紀相關信息均記入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管理系統。 |
33 | 違紀申訴 | 違紀考生(非從業人員)對涉及本人的違紀處理存在異議的,可以自成績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國證券業協會提出申訴。違紀考生(從業人員)對涉及本人的自律懲戒措施決定存在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決定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券業協會提出申訴。 | |
34 | 替考處理申請 | 違紀人員有主動承認替考行為的,將違紀具體情形進行說明,附個人身份信息和聯系電話,并與身份證正反面描述件一起發送至kaoshi@sac.net.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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