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經濟師考試時間為11月1日,江西2014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16日9:00—28日17:00,審核時間7月21日—29日,繳費時間為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8月6日17:00,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20日9:00-29日17:00。
贛人社字〔2014〕289號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4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3〕544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16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組織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經濟師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
11月1日
上午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2:00—4: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二)報名時間
網上注冊登記時間:7月16日9:00—28日17:00;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7月21日—29日正常上班時間;
網上繳費時間: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8月6日17:00;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10月20日9:00-29日17:00。
全省設立12個考區。省直考區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設區市考區考務工作由各設區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考點在設區市城區安排,考點、考場按人事考試標準設置。請各地按照《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凡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二、經濟師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職發〔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摘錄見附件2),各地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31日。
三、經濟師考試科目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2個級別,每個級別設15個專業,分別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建筑經濟。每個專業均設《專業知識與實務》和《經濟基礎知識》2個科目,考試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報考人員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應試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供報考人員索取,考后統一回收。
監考人員在開考前要提示報考人員按試卷封二注意事項填寫試卷代碼,如未填寫試卷代碼,該科目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監考人員并要在考試結束前半小時檢查試卷代碼是否正確填寫。
四、經濟師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報名分為網上注冊登記、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四個階段進行。
(一)網上注冊登記。報考人員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進入報考人員注冊頁面,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報考人員本人近期(1年以內)電子照片進行網上報名注冊,記下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報考人員報名序號及本人身份證號將作為報考人員的登陸標識)。注冊成功的報考人員打印《報名表》一式兩份。
(二)現場資格審查
1、縣(市、區)及以下報考人員資格審查
報考初級人員由所在單位審核并在《報名表》上蓋章,到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終審。報考中級人員由所在單位審核并在《報名表》上蓋章,到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初審。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本轄區報考人員實行“一站式”服務,負責將通過初級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表》和通過中級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報名表》及終審所需有關材料報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對報考中級的人員進行資格終審,且對所有報考人員進行網上確認,并將確認結果反饋回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設區市報考人員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由本單位審核并在《報名表》上蓋章后,到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
3、省直、中直單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
在昌的省直、中直單位報考人員由本單位審核并在《報名表》上蓋章,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資格審查點(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電話:0791-87555666,咨詢電話:12333)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單位按屬地原則到設區市及縣(市、區)有關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
資格審查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表2份(1份留存終審部門,1份交與報考人員)
2、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備原件);
3、身份證復印件1份(備原件);
4、由主管單位出具的從事經濟工作年限證明1份;
5、學歷查詢認證證明(附件3)。
(三)網上繳費。確認通過的報考人員,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未通過確認的報考人員將無法進入繳費頁面。已繳費的報考人員可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陸報考人員詳細信息頁面,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報名無效。
(四)準考證打印。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按時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五、信息管理
本考試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為:
名 稱 | 級 別 | 專業 | 科目 |
001. 經 濟 師 | 04. 初 級 | 01.工商管理 | 1. 經濟基礎知識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 |||
02.農業經濟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農業經濟) | |||
03.商業經濟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商業經濟) | |||
07.財政稅收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 |||
09.金融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金融) | |||
10.保險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保險) | |||
11.運輸水路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 |||
12.運輸公路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 |||
13.運輸鐵路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 |||
14.運輸民航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 |||
15.人力資源管理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 |||
001. 經 濟 師 | 04. 初 級 | 16.郵電經濟 | 1. 經濟基礎知識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 |||
17.房地產經濟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 |||
19.旅游經濟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 |||
21.建筑經濟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 |||
03. 中 級 | 01.工商管理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 |||
02.農業經濟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農業經濟) | |||
03.商業經濟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商業經濟) | |||
07.財政稅收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 |||
09.金融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金融) | |||
10.保險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保險) | |||
11.運輸水路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 |||
001. 經 濟 師 | 03. 中 級 | 12.運輸公路 | 1. 經濟基礎知識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 |||
13.運輸鐵路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 |||
14.運輸民航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 |||
15.人力資源管理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 |||
16.郵電經濟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 |||
17.房地產經濟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 |||
19.旅游經濟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 |||
21.建筑經濟 | 1. 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
六、考試收費
按照江西省發改委、江西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贛發改收費字〔2006〕80號)的規定執行,即每人每科59元。
七、有關事項
(一)嚴格考試紀律。對違反有關考試紀律,尤其是經認定核實為雷同試卷的報考人員以及該報考人員所涉及考場的監考人員,都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和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場規則>和<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處理辦法>的通知》(贛人社發〔2011〕39號)要求,予以嚴肅處理。
(二)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了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報考人員查分申請。
請各地嚴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各環節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八、經濟師考試教材及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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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2、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摘錄)
3、學歷查詢認證證明
附件1
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7月16日上9:00— 28日17:00 | 報考人員網上注冊登記 | |
7月21日—29日正常 上班時間(休息日除外) | 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查 | |
現場資格審查確認通過至8月6日17:00 | 報考人員網上繳費 | |
9月底 | 省考試中心下發各考區報考人員報名信息 | |
10月初 | 各考區聯系考點、安排考場并上報省考試中心 | |
9月17日前 | 向部考試中心報送試卷預訂單 | |
10月30日 | 各地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領取試卷 | |
10月28日9:00— 11月1日17:00 | 報考人員網上打印準考證 | |
考 試 時 間 | 11月1日 | 上午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下午2:00—4: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
11月7日前 | 接收考后規則模板 | |
12月11日前 | 完成閱卷,上報成績信息 | |
2015年1月5日 | 公布考試成績 |
附件2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摘錄)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報考中級: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工作滿6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經濟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班畢業,從事經濟工作滿3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助理經濟師滿4年。
(二)符合下列條件,可報考初級:
高中畢業后,從事經濟工作滿1年。其它按國家《經濟專業職務試行條例》的規定執行。
附件3
學歷查詢認證證明
根據貫徹《關于加強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誠信體系建設的意見》(贛人社發〔2013〕27號)要求,各專業技術資格和職業資格考試報考人員學歷須按下列要求進行查詢認證:
1、大專及以上學歷須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認證,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留學人員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認證(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網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3.其他無法通過網站查詢的學歷,須提供入學通知、或學業成績、或學籍證明、或畢業生登記表等相關佐證材料;也可通過相應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紙質認證報告。
4.查詢認證情況經所在單位相關部門確認,并加蓋公章后,與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學歷學位一并作為有效證明材料使用,未經查詢認證學歷一律不予認可。
注:以上信息參考2014年江西經濟師考務通知進行相關改動,請考生以江西人事考試網官方文件公布內容為準,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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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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