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取消注冊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后續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財政廳(局):
7月22日,《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公布取消注冊資產評估師等11項準入類職業資格。為切實落實國務院決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于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53號)和《關于做好國務院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相關后續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號),就取消準入類職業資格的后續工作作了原則性規定。為做好政策銜接和過渡工作,現就有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將注冊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調整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
二、已取得注冊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原有資格仍可以作為聘任經濟系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
三、2014年度全國統一考試日期推遲至2015年上半年,具體考試日期另行通知。凡已報名參加2014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考試的考生,均可參加考試。2014年以前參加考試的各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順延。
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將抓緊修訂原注冊資產評估師相關制度文件。待新修訂的制度文件出臺后,按照新的制度文件開展相關工作。
各地區人社部門、財政部門和考試考務管理機構要認真落實國務院決定,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取消注冊資產評估師準入類職業資格各項后續工作,搞好政策銜接,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穩定。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