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張家口學院,國標代碼14458,地址:河北省張家口市橋西區平門大街副19號,郵政編碼:075000。
第三條學校是一所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為本科、專科。
第二章錄取原則及招生條件
第四條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規定,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
第五條我校根據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對于實行順序志愿的批次,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10%。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計劃數的105%。我校不設預留計劃。
第六條我校按照分數優先兼顧專業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第七條非藝術、體育類考生,將已投檔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取,總分相同,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從高到低錄取。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線的,則進行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此類推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當所報專業志愿都不能錄取時,服從調劑者調劑到缺額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則進行退檔處理。
第八條藝術、體育類專業使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聯考成績,錄取時要求文化成績合格,按藝術、體育專業聯考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專業聯考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成績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順序從高到低錄取。
第九條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文件規定精神執行。
第十條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其有規定精神執行。
第十一條助產專業只招女生,其他專業男女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以英語為主,建議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三章其它
第十二條本科專業除音樂與舞蹈學類、美術學類、體育學類專業學費為5000元/年外,其他專業均為3500元/年;專科專業除音樂教育、舞蹈表演、美術教育、體育教育專業學費6000元/年外,其他非教育類專業和學前教育專業學費5000元/年,教育類專業學費3500元/年;住宿費均為500元/年。
第十三條新生入學后,需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復查,合格者予以正式學籍注冊,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學生學業期滿,考試考核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由張家口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達到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五條咨詢熱線:0313—816180381617308162237
學院網址:http://www.zj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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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