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文件(會考[2003]8號)規定,現就2004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
1、報考初級資格: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2、報考中級資格:(1)大專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2)本科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3)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4)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5)博士學位。
3、經全國統考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考生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兩個考試科目。
2、中級資格考試: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一)、中級會計實務(二)。考生必須在連續的二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四個考試科目。
三、報名時間:
2003年11月25日至12月4日(包括星期六、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00
四、報名辦法:
1、采取屬地原則。中央在滬單位、外省市在滬單位、市屬單位和區、縣屬單位的會計人員,均按單位所在區、縣報名應試。
2、符合報名條件,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持身份證、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復印件、經單位核實蓋章的報名登記表 (登記表也可通過“上海財稅網”下載)、本人近期免冠一寸黑白同底版照片二張(一次性快照除外),于規定期限內到指定報名地點報名。
3、凡2003年在本市考試已取得一至三門科目合格的中級考試報考人員,報名時還須出示原準考證和成績通知單。
4、凡2003年在外省市考試已取得一至三門科目合格的中級考試報考人員,報名時還須出示原考試管理機構出具的成績合格證明和成績檔案調轉軟盤。
五、其他事項:
1、本次報名試行承諾制度。對偽造學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資歷證明的,根據財政部、人事部有關文件規定,將由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吊銷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由發證機關收回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二年內不得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2、對考試合格人員,繼續執行驗證領取合格證書的規定。
3、報考人員應按規定交納報名費、考務費,考試用書征訂 可按需選擇(2004年度會計資格考試仍使用2003年度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上述各項費用在報名時均一次付清。
六、各財政局報名地點及電話:
區 縣 | 報 名 地 址 | 單 位 | 電 話 |
楊浦區 | 本溪路118號 | 楊浦職業技術學校 | 35010723 |
閘北區 | 寶山路207號 | 閘北教育財務結算中心 | 66050122 |
虹口區 | 海南路45號105室 | 虹口區財政局 | 63243880 |
普陀區 | 曹楊路805號 | 普陀區業余大學 | 52564588*5125 |
長寧區 | 古北路239號 | 長寧區財政培訓中心 | 32110441 |
靜安區 | 康定路314號 | 靜安區會計管理服務中心 | 62539133 |
黃浦區 | 天津路158號 | 黃浦區商業人才培訓中心 | 63529744 |
盧灣區 | 建國西路154號 | 盧灣區業余大學 | 64315076 |
徐匯區 | 裕德路45弄2號 | 徐匯商業學校 | 54242972 |
寶山區 | 永樂路737號 | 寶山區業余大學 | 56126313 |
嘉定區 | 倉場路3333號 | 嘉定區財政局 | 69985104 |
閔行區 | 滬閔路6358號 | 閔行區財政局三號樓3樓 | 34120853 |
浦東新區 | 巨野路219號3號樓底樓 | 浦東新區黨校 | 68541155*9 |
崇明縣 | 城橋鎮人民路60號 | 崇明縣財政大樓 | 69613740 |
南匯區 | 惠南鎮聽潮二路28號 | 南匯區財政局 | 58020839 |
奉賢區 | 南橋鎮江海路344號 | 奉賢區財政局 | 57180677 |
金山區 | ①朱徑鎮人民路39號 | 金山區財政局 | 57321647*1110 |
②金山衛鎮十字街松金公路555號 | 金衛中學 | 57262723 | |
青浦區 | 西虹街6號 | 青浦區財經進修學校 | 59729004 |
松江區 | 谷陽北路321號 | 松江區財政局 | 57810007 |
梅山地區 | 梅山有限公司人事部 | 南新中華門外新建 | 6364115 |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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