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考中心函〔2017〕52號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機構、市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有關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1號)精神,為做好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我市有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二、考試地點
具體考試的詳細地點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初級)電子化考試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35號)的機考設置及考試數據安全要求,初級資格考試今年首次實行電子化考試(機考),經研究, 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我市暫不設增城、從化等分考區。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職發〔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執行。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符合規定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報考初級資格考試條件
必須具備高中畢業(含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二)報考中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初級資格;
2.大專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4.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5.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6.取得博士學位。
按照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用全日制學歷(位)報考的,專業工作年限原則上從畢業后參加工作開始計算;用非全日制學歷(位)報考的,業余學習期間,可以累計計算專業工作年限,但脫產學習的,脫產學習期間不計算專業工作年限。
(三)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有關規定,凡符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四、報名和報考流程
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凡選擇“廣州市”報名點參加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請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陸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報名。
(一)報名入口:
1.中級請點擊“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考試報名入口”;
2.初級請點擊“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初級)電子化考試報名入口”。
(二)報名和繳費時間及考試收費標準
1.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8月2日9:00–8月23日17:00。
2.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粵發改價格〔2017〕251號、人社廳函〔2015〕278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57元收取。
(三)報考流程
1.用戶注冊和電子照片上傳。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必須填寫本人聯系電話),并簽訂《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1)以及填寫《工作簡歷表》(附件3)。已完成注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填寫報名信息。
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除存檔外,還將用于制作準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考試合格后,考生無需再次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上傳照片前,請先在報名網站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對照片進行處理,然后將審核通過(轉換后)的照片上傳。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轉換后的照片小于15K。
2.報名信息填報和確認。考生登陸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進行信息確認。凡因個人填寫信息不準確、不真實,造成審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
考生請按單位屬地原則報名。屬于廣州市市直或廣州市各區單位人員(單位名稱冠“廣州市”或在廣州市或廣州市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請選擇“廣州市報名點”。
3.報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進行信息修改,按照規定,在未確認報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個人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方可修改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為便于考生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網上報名平臺在用戶注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考生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則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接收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
4.報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傳、信息填報和報名信息確認后,請下載并打印《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由于報名使用全國統一網報系統,報名結束后,系統將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5.繳費。報名實行統一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考生在網上繳費前,務必再次確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等報考信息,否則責任自負。
6.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將《報名表》和《工作簡歷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預審、蓋章并妥善保管,待該項考試預合格成績公布后,再交由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進行考生資格復核。領取證書時,再一并領取《報名表》、《工作簡歷表》和復核材料復印件,并交由相關部門存于個人檔案。
五、準考證打印和考試
(一)準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應于 2017年10月30日 9:00–11月3日 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負。打印后請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相片等信息內容,如發現與提交報名表信息不一致,報名點選擇“廣州市”的考生務必在考試前到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查詢申請更正。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方可參加考試。
(二)考試
1.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分別為工商管理、農業經濟、商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房地產經濟、旅游經濟和建筑經濟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通過資格復核,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2.經濟(中級)考試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務必在開考前按試卷封二“應試人員注意事項”的要求填涂試卷代碼,并在交卷前檢查試卷代碼是否正確填寫。試卷代碼填涂有誤將會影響考試成績,請應試人員務必認真檢查,否則責任自負。經濟(初級)考試科目全部為客觀題,在計算機上作答,考生考前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電子化考試服務專區”(www.51cpta.com.cn)進行模擬測試,通過“模擬作答系統”熟悉考試作答界面、作答過程和試卷結構。
3.按照國家關于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全工作的規定精神,考試開始5分鐘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場,2小時后可提前交卷離場。請廣大考生務必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況,提前熟悉考場路線和考試課室位置,準時到場參加考試。
4.考生應考時需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經濟(中級)考試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參加考試;經濟(初級)考試在計算機上作答,應試人員無須攜帶任何工具和文具參加考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嚴禁將手表、手機、耳機、電子筆和其他電子設備及考試相關資料帶入考場座位。具體考室規則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5.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結束后,考試機構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認定,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6.2017年度經濟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及政策法規調整情況進行了修訂。考試大綱將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和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rsks.class.com.cn)公布。考試用書以紙質圖書形式出版,均配套學習軟件,共32種。考試輔導用書較以往有較大修訂,內容分為全真模擬測試、同步訓練、應該指南三類,品種增加23種。
7. 考生有關考試用書征訂事宜,請自行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查詢購買(網站售書咨詢電話: 010–64962347)。
六、成績公布和成績復核
(一)成績公布及合格標準劃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工作安排,考試成績計劃在2018年1月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成績查詢,具體公布時間以網站公告為準;合格標準線以國家劃定的標準為準。
(二)成績復核
考生對個人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5日內按考生所屬報名點提交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報名點選擇“廣州市”的考生請到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按時提交成績復核申請。
七、考后資格復核
考生資格審核全省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單位初審和考后考試機構資格復核的程序。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接收考生材料并復核。請報名點選擇“廣州市”的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按照廣州考試信息網(www.gzexam.com.cn)公布通知要求,按時提交復核材料(資格復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見附件4)。
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附件5),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要求,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申辦資格證書;逾期提交復核材料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也都不予核發資格證書。
八、證書領取和登記
“廣州市”報名點報考的考生,憑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到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證書(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具體請留意廣州考試信息網公布的“領證通知”欄目。
附件:1. 考生報考承諾書
2. 考試報名表
3. 工作簡歷表
4. 資格復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
5. 代辦委托書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7年7月26日
附件1
考生報考承諾書
我自愿報名參加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已閱讀關于該項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在報考和復核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相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1.報名時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真實、準確、有效,如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2.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復核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真實、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逾期未按規定提交資格復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證書的處理;
3.保證持真實、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以及準考證參加考試;
4.考試過程中,服從考試管理部門和考試工作人員安排,接受考試工作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遵守考場秩序和考場規則; 如有違法、違紀、違規及擾亂考場秩序等行為,自愿服從處理,接受處理決定;
5.本人已知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相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考生簽名:
日期:
附件4
資格復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
1.《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1)一份。
3.工作簡歷表(附件3)一份(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以及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5.符合報考中級條件中第1款的,還須提交初級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6.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7.臺灣居民申請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使用A4紙,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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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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