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薌民〔2022〕2號
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試行)
各鎮(街)、區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福建省民政廳、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等十七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基層服務能力的若干措施》(閩民社工[2021]8號)、中共漳州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等四個部門印發《漳州市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聘用社會工作者補貼發放辦法的通知》(漳政民[2018]119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推進社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升基層服務能力,努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職業文件化、專業化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為創新社會治理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撐和人才保障,進一步建立健全我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激勵機制,提高社會工作服務水平,根據省市關于社會工作者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范圍
薌城區戶籍或在薌城區工作滿一年以上的非薌城區戶籍人員(截止社工考試報名最后日期),參加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并獲得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且未申請政府其他形式補貼或獎勵的,可申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獎勵,在編人員不享受該獎勵。
本措施所指“社會工作人才”,是指參加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并獲得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包括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和高級社會工作師。
二、目標任務
圍繞新時期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部署和要求,通過建立建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使用、激勵等各項機制,進一步調動我區常住人員參與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的積極性,在全區營造關心重視社會工作、尊重社會工作人才的良好氛圍,為我區未來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的社會工作人才支撐。
三、激勵措施
(一)獎勵補貼
1.對于獲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資格證書的,一次性給予3000元獎勵;
2.對于獲得社會工作師資格證書的,一次性給予6000元獎勵;
3.對于獲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資格證書的,一次性給予8000元獎勵。
4.社區工作人員獲得國家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高級社會工作師資格并受聘在村(社區)社會工作崗位的,經考核合格后,分別給予每月100元、200元和400元的專業技術職務補貼;當年通過職業資格考試的只享受一次性獎勵,不享受專業技術職務補貼。
5.對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新聘用符合條件的社會工作者就業滿一年的,按助理社會工作師、中級社會工作師、高級社會工作師分別給予0.5萬元、1萬元、2萬元標準的一次性工作補貼。
6.為鼓勵黨政機關及國有企事業等單位人員參加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對獲得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的,由所在單位根據獲得的職業資格證書給予報銷一次報名費、課本費及差旅費,不享受獎勵和補貼。
(二)社會工作專業崗位設置
根據單位的社會功能、職責任務、工作性質和人員結構特點等因素,綜合確定社會工作專業崗位設置及等級結構比例。黨政群機關中的社會工作專業崗位,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不聘任,等國家政策出臺后再行確定。事業單位社會工作專業技術崗位按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規定設置。社區和民辦社工服務機構中的社會工作專業技術崗位,按照全區社會工作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要求設置。
1.黨政群機關:暫不規定崗位設置數量,但這些單位中具有社會管理或服務職能的崗位,要逐步設置或明確社會工作崗位,配備社會工作專業人才。
2.事業單位:根據事業單位社會功能、職責任務、工作性質、人員結構等因素,分類設置社會工作專業崗位。老年人福利機構、殘疾人福利機構和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收養服務機構、婦女兒童援助機構、困難職工幫扶機構、婚姻家庭服務機構、勞動、社會保障和衛生部門、青少年服務機構、司法矯正服務機構、公安局文職人員、優撫安置服務保障機構、社會救助和管理機構等以社會工作服務為主的事業單位,可將社會工作崗位明確為主體專業技術崗位。學校、醫院、基層文化服務機構、人口計生服務機構、應急管理、信訪等要根據需要逐步設置社會工作崗位,并納入專業技術崗位管理范圍。主要以社會工作專業技術提供公益性社會服務的單位,應保證社會工作專業崗位占主體,一般不低于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總量的70%。社會工作專業與其他專業在單位崗位中同等重要,社會工作專業崗位一般應占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總量的50%左右;社會工作專業在單位崗位中是屬于輔助崗位的,社會工作專業崗位一般占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總量的20%以下。
3.城鄉社區組織:注重在城鄉基層特別是城市社區配備和使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提高社會專業化水平。根據社區實際和居民需求設置社會工作崗位,配備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社區服務機構內從事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就業服務、社區矯正、心理疏導、人民調解、婚姻家庭服務、殘疾人服務、青少年服務等工作崗位,明確為社會工作崗位。村(居)民自治組織可參照城鄉社區組織的崗位設置,促進專職人員提高專業素質和工作水平。此類社會工作崗位也參照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管理。
(三)教育培訓
1.區民政局每年組織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前輔導培訓班,報考人員可免費參加輔導培訓。
2.鼓勵社工機構與國(境)內外社工專家、教授、資深社工開展合作,實施社工人才系統培養工作,提升各類社工人才專業能力。
3.健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增能機制。依托薌城區社工人才之家和薌城區社會工作人才驛站等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學習交流平臺,邀請專家學者傳授新理念、新知識、新技術,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實務培訓,開展分層次、分領域的社會工作理論和業務能力培訓交流。
四、經費來源
以上所需經費(不含黨政機關及國有企事業等單位人員的報名費、課本費及差旅費)列入財政預算,由區民政局向區政府申請核撥。
五、有關要求
1.各鎮(街)和區直各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鼓勵本單位人員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在聘用工作人員時,對獲得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每個級別的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只能申請一次獎勵,獎勵申請截至日期為考試次年的6月30日,過期視作放棄,不再補發獎勵資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相關部門重復申請獎勵;申請人弄虛作假,騙取獎勵金的,除追回有關款項外,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3.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發放社會工作者獎勵補貼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試行期屆滿后,再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完善。我區此前社工獎勵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的規定執行。
附件1
獎勵、補貼申請程序和材料
(一)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申請領取一次性獎勵的申請人持有關資料前往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符合資格的申請人需提供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2.在薌城區工作滿一年以上的非薌城區戶籍人員的單位證明;
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紙質版原件及復印件;
4.薌城區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獎勵申請表;
5.申請人本人開戶的中國農業銀行帳號(銀行卡或存折)復印件。
(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聘用社會工作者補貼發放按照《漳州市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聘用社會工作者補貼發放辦法》(漳政民〔2018〕119號)執行。
來源:
http://www.xc.gov.cn/cms/html/xcqmzj/2022-03-28/489879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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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