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4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告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4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29號)規定和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4〕27號)的要求,為方便廣大考生報考,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
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
(一)報名時間:6月21日9:00至7月1日17:00。
(二)網上繳費時間:6月21日9:00至7月2日17:00。
二、考試信息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題型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題型 | 考試形式 | |
10月19日 | 8:30—11:00 | 藥事管理與法規 | 客觀題 | 電子化考試(機考) |
14:30—17:00 |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 |||
10月20日 | 8:30—11:00 |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
14:30—17:00 |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二)考試設置
考試分為藥學類、中藥學類兩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類別均包括4個考試科目?!八幨鹿芾砼c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三)考場設置
考試考場在主城區統一設置,考場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19〕12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報名條件要求、原制度過渡辦法參照《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關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說明的函》(藥監執函〔2019〕67號)執行。
(一)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1. 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4年;
2. 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2年;
3. 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 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 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6. 從2019年開始,相關專業比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在報考條件上,要求“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即取得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取得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取得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2年;取得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報考條件中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及相關專業學歷(學位)后全職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崗位工作時間的年限。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二)免試部分考試科目的條件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符合“免二科”條件的報考人員,取得高級職稱與在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高級職稱的類別為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藥學、醫學或醫藥學專業高級職稱。從事醫療、預防、保健、醫技、護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醫師、主任(副主任)技師、主任(副主任)護師,從事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兩科的條件。高級職稱應于報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學歷(學位)證書的要求
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是指屬于國民教育系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認可的學歷、學位,應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權利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憑證,只取得肄業證書、結業證書不能報考。大專及以上的學歷和學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頒發的學歷或學位證書。
報考條件中的“第二學士學位”,是指根據《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87)教計字105號),在大學本科畢業獲得一個學士學位后,再攻讀且取得的列入國家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的學士學位,在層次上屬于大學本科后教育。一個本科學習階段跨專業選修課程獲得的“雙學位”或一個本科學習階段獲得中外合作辦學授予的“雙學位”“聯合學位”,不屬于第二學士學位。
(四)“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的界定
報考條件中要求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印發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和《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15年)》等規定,對照學科目錄來界定。
在本科及以上學歷層次 | 在大專層次 | 在中專層次 | |
藥學類專業 | 中藥學類專業 | 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 | 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 |
藥學 | 中藥學 | 藥學 | 藥劑 |
藥物制劑 | 中藥資源與開發 | 現代中藥技術 | 中藥 |
臨床藥學 | 藏藥學 | 中藥(或中藥學) | |
藥事管理 | 蒙藥學 | 蒙藥學 | |
藥物分析 | 中藥制藥 | 維藥學 | |
藥物化學 | 中草藥栽培與鑒定 | 藏藥學 | |
海洋藥學 |
(五)“相關專業”的界定
報考條件中“相關專業”的界定,在《制度規定》《考試辦法》實施過渡期內,參照《關于發布2015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號)執行。該報考專業參考目錄,包括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和相關專業,其中列入報考專業參考目錄的、“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以外的專業,屬于報考專業要求中的“相關專業”,詳見附件《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
(六)“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界定
報考條件中“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限于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的注冊領域和執業范圍內的工作,即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醫療衛生機構中的藥品質量管理工作和藥學服務工作。醫師的醫療、預防、保健工作,護士的護理工作,醫藥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化妝品銷售工作,不等同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中規定的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取得臨床醫學、中醫學類、護理學類專業學歷、學位的,如果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且滿足從事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如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等執業醫師活動或從事護理工作,則不符合“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技術工作”的報考要求。
(七)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方式
專業崗位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
報考人員從事的非藥學、非中藥學工作時間不計算為專業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畢業證書前的實習經歷不計入專業崗位工作年限。國外工作經歷不計算為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崗位工作年限。
(八)港澳臺居民報考規定
港澳臺居民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參照《制度規定》辦理。港澳臺居民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考試大綱
2024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第八版·2024)》為準,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網站(http://www.cqlp.org/info/link.aspx?id=7215&page=1)。
五、報名程序和要求
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根據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有關規定,考生一旦正式報名考試,無論在考試前后,被發現有不實承諾情形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均會給予報名無效、成績無效或證書無效等處理,請務必誠信報名。請仔細閱讀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中的政策規定、辦事指南,詳細了解,正確操作。網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
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規定,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應在重慶市內)。如非我市考生,以及因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件號、手機號等)、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等),漏交或錯交考試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核查、成績和證書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考人員自負責任。
(一)注冊
新注冊的報考人員須詳細閱讀報名平臺用戶服務協議和用戶隱私政策,如實填寫注冊信息;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錄報名系統補充維護個人信息。
(二)完善個人信息
1. 上傳電子照片。報考人員登錄系統后,按照提示進行相關操作。首次登錄的報考人員,需要上傳電子照片。
報考人員必須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使用指定的“照片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證件電子照片后,方可通過照片審核。注冊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請慎重選用。
2. 完善個人信息。報考人員進入“個人中心”界面,按照步驟完善相關個人信息,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學歷信息、學位信息、工作經歷、聯系方式等。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以便于接收考試相關資訊;如信息發生變更,應及時在“個人中心”修改。
(1)報名系統將對報考人員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在線核查原則上需24小時,考生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2)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如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截止前無法及時取得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可臨時上傳PDF格式的學歷學位電子文件繼續完成報名。在職攻讀成人教育學歷的報考人員(畢業時間須在當年度考試前)在報名期間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無法在線核驗學歷或提交相應學歷證明材料,可臨時上傳PDF格式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繼續完成報名。
考后全科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且報名期間未上傳驗證/認證報告的人員,資格復審時,按審核部門要求提交資料,接受人工核查。
因學歷學位認證需要一定辦理周期,在學歷學位認證申請范圍內的報考人員應盡早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申請認證報告。
(三)填寫報考信息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前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專業、科目等),已填寫的個人信息可直接引用。
(四)選擇報名辦理方式
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其余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
1. 報考人員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須認真閱讀《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點擊“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2.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3類報考人員須按要求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經在線核查通過后方可繳費。
3. 報考人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或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五)網上繳費
我市統一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確認報名信息后,可直接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作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完成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按照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渝發改收費〔2022〕156號文件規定,該項考試報名考務費為每人每科61元。
需要繳款收據的考生,可在繳費完成3個工作日后登錄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電子票據查詢平臺查詢下載電子票據(票據開具日期為考生繳費日期),考試中心不再開具紙質票據。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專欄-相關規范欄目《關于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電子票據查詢流程的補充通知》。
(六)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10月14日-18日。
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于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等信息內容,如發現與身份信息不一致,務必在10月18日前(工作日)攜帶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現場查詢更正。
請考生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六、考試成績和合格標準
(一)考試成績查詢
考試成績計劃在2024年11月下旬公布,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成績查詢。
(二)合格標準
自2022年度起,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根據有關規定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調整或單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的,另行通告。
七、考后在線人工核查
我市在考試成績公布后,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的,且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在線核查狀態為“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4類考生的報考資格實施在線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考生須按照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要求及時補交;逾期未提交的視為放棄核查資格,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請考生務必保持注冊手機號碼通信暢通,并留意市人力社保局官網“人事考試”欄目通知公告。
八、監督監管
考試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對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開展核查和日常監管。考試成績發布后,考試機構將在網站上對相關全科成績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集中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一)在核查或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考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二)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荚囌\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九、證書發放和查詢
核查結果公示期滿后,考生可關注市人力社保局網站“人事考試”欄目通知公告,查看紙質證書領取通知;考后資格核查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選擇郵寄或現場領取紙質證書。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號),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的電子證書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考試有關事項
(一)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等通訊電子設備,已帶入考場座位的要切斷電源,并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
(二)各科目考試均采用閉卷形式,考試形式為電子化考試(機考)。各科目考試時長均為2.5小時,考試開始5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考試開始90分鐘內考生不得交卷、離場??荚囬_始和結束時間以考點統一信號或機考系統計時器顯示的結果為準??忌诖蛴士甲C后,應根據所在考點交通狀況合理安排好出行時間,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誤考。
(三)考試機考系統支持的輸入法: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搜狗拼音輸入法。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通過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和考試流程,掌握計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四)考試過程中,考生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列明的考場規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考人員安排。
(五)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對考生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范性要求;查驗考生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人員進行檢查;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應試人員違規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對考試現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控;在必要范圍內,協調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干擾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六)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使用考試設備,保管好自己的作答信息,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七)考生在考試期間須遵守考場規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誠信參考。對于違紀考生,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有關規定,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或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五年或長期等處理。涉嫌替考、組織考試作弊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十一、咨詢電話
(一)報名條件咨詢電話:023-12333。
(二)報名系統操作、繳費咨詢電話:023-88152240、86868838。
附件: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
原文:
https://rlsbj.cq.gov.cn/ywzl/rsks/zyjsryzgks/202406/t20240614_13294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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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