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慶市2024年審計資格考試報名時間是5月13日9:00-5月23日17:00,繳費時間是5月13日9:00-5月24日17:00,準考證打印時間是9月23日-9月27日,考試時間是9月28日。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考(即:報考人員的工作地或居住地應在重慶市內)。
不會報名?不知道在哪里報名?不會注冊報名網站?報考條件有疑問?報名遇到問題?可以聯系中大網校審計師助教老師獲得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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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2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告
根據《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2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24〕1號)規定和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4〕18號)的要求,為方便廣大考生報考,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
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
(一)報名時間:5月13日9:00-5月23日17:00。
(二)網上繳費時間:5月13日9:00-5月24日17:00。
二、考試信息
(一)考試時間、類別、科目和題型
(二)考試設置
初、中級資格考試自2022年起實行成績滾動管理,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應試人員須通過高級資格考試,方可取得高級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三)考場設置
考試考場在主城區統一設置,考場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計署《關于深化審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0〕84號)和《關于印發〈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22〕18號)有關規定執行。報考級別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
(一)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審計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符合初、中、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即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1. 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2.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高中畢業,取得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4年;
(4)具備雙學士學位(包括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3.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6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4年;
(4)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
(二)應屆畢業生報名考試
應屆畢業生可以憑所在院校開具的應屆畢業證明作為符合相應學歷條件,報名參加當年度初、中、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合格人員領取證書時應補充提交學歷學位證書信息等。
(三)持單獨劃線職業資格證書報名考試
根據《關于單獨劃定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25號)中“單獨劃線職業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在相應省(區、市)的單獨劃線地區有效”等規定,使用審計單獨劃線職業資格證書申報高一級審計職業資格考試的,只可在證書標注的有效區域所在的省(區、市)報名參加考試。
(四)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報名考試
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持內地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的,可以直接填報相關信息;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的,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港澳臺和外國籍人員在內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報名。
(五)其他職稱、職業資格人員報名考試
取得二級造價工程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可以直接對應初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合格證書、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在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時滿足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規定的學歷和年限條件,可以直接對應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取得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中級職稱,可以視同具備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按照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根據有關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資格規定,相關職業資格可對應的會計、經濟、統計、工程中級職稱如下:
序號 |
職業資格名稱 |
資格類別 |
對應職稱 |
1 |
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會計師(中級) |
2 |
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3 |
房地產估價師 |
準入類 |
經濟師(中級) |
4 |
咨詢工程師(投資)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5 |
不動產登記代理人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6 |
房地產經紀人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7 |
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8 |
精算師(準精算師) |
水平評價類 |
經濟師(中級) |
9 |
中級統計專業技術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統計師(中級) |
10 |
注冊城鄉規劃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1 |
注冊測繪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2 |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3 |
一級注冊建筑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4 |
監理工程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5 |
一級建造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6 |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 (分級注冊的應為一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7 |
注冊驗船師(A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8 |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19 |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20 |
一級注冊計量師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21 |
中級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2 |
中級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3 |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4 |
機動車檢測維修工程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5 |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6 |
設備監理師 |
水平評價類 |
工程師(中級) |
27 |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Ⅲ級) |
準入類 |
工程師(中級) |
具備其他系列副高級職稱以上資格,在審計相關工作崗位從事審計相關工作滿2年,可以視作符合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六)免考條件和程序
獲得審計碩士專業學位人員按照規定條件報名參加初級或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以免試《審計相關基礎知識》科目,僅參加《審計理論與實務》科目考試。
我國審計碩士專業學位于2011年設立,《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規定審計專業學位類別代碼為1257(2011—2022年期間專業學位類別代碼為025700),學位證書顯示的授予學位為“審計碩士”。獲得過審計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的研究生培養單位名單如下:
序號 |
培養單位 |
備注 |
序號 |
培養單位 |
備注 |
1 |
北京大學 |
36 |
山東財經大學 |
||
2 |
北京交通大學 |
37 |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
||
3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38 |
中原工學院 |
||
4 |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 |
39 |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 |
||
5 |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 |
40 |
武漢大學 |
||
6 |
中央財經大學 |
41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
7 |
中國政法大學 |
42 |
湖南工商大學 |
||
8 |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
43 |
暨南大學 |
||
9 |
北京石油化工學院 |
44 |
中山大學 |
||
10 |
天津財經大學 |
45 |
廣東財經大學 |
||
11 |
河北經貿大學 |
46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
12 |
河北大學 |
47 |
陸軍勤務學院 |
||
13 |
山西財經大學 |
48 |
西南政法大學 |
||
14 |
內蒙古財經大學 |
49 |
重慶理工大學 |
||
15 |
遼寧大學 |
50 |
重慶工商大學 |
||
16 |
東北財經大學 |
51 |
四川大學 |
||
17 |
渤海大學 |
52 |
西南財經大學 |
||
18 |
吉林財經大學 |
53 |
四川師范大學 |
||
19 |
哈爾濱商業大學 |
54 |
四川外國語大學 |
||
20 |
上海交通大學 |
55 |
云南大學 |
||
21 |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
56 |
云南財經大學 |
||
22 |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 |
57 |
西京學院 |
||
23 |
上海政法學院 |
58 |
西北政法大學 |
||
24 |
南京大學 |
59 |
西安財經大學 |
||
25 |
南京審計大學 |
60 |
蘭州財經大學 |
||
26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
61 |
新疆財經大學 |
||
27 |
南京財經大學 |
62 |
石河子大學 |
||
28 |
浙江工商大學 |
63 |
云南師范大學 |
||
29 |
杭州電子科技大學 |
64 |
吉林大學 |
已撤銷授權點 |
|
30 |
浙江財經大學 |
65 |
中國海洋大學 |
已撤銷授權點 |
|
31 |
安徽財經大學 |
66 |
華中科技大學 |
已撤銷授權點 |
|
32 |
廈門大學 |
67 |
西安理工大學 |
已撤銷授權點 |
|
33 |
廈門國家會計學院 |
68 |
中國人民大學 |
已撤銷授權點 |
|
34 |
江西財經大學 |
69 |
南開大學 |
已撤銷授權點 |
|
35 |
山東大學 |
70 |
湖南大學 |
已撤銷授權點 |
|
備注:已撤銷授權點的院校在獲批期間存在審計碩士專業學位畢業生的,該畢業生具備《審計相關基礎知識》科目免考資格。 |
(七)從事審計相關工作界定
在審計及相關合規、稽核、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崗位工作;或者在會計、經濟、統計、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崗位工作,且有相關審計實踐經驗的;可以視同從事審計相關工作。
(八)工作年限計算
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前后的審計相關工作年限合并計算,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年度的12月31日。
(九)學歷學位相關規定
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不包括結業證書和肄業證書)。
四、考試大綱
2024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級別考試大綱統一公布在審計署官方網站(www.audit.gov.cn)“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
五、報名程序和要求
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根據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有關規定,報考人員一旦正式報名考試,無論在考試前后,被發現有不實承諾情形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均會給予報名無效、成績無效或證書無效等處理,請務必誠信報名。請仔細閱讀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中的政策規定、辦事指南,詳細了解,正確操作。網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
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規定,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考(即:報考人員的工作地或居住地應在重慶市內)。如非我市報考人員,以及因報考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件號、手機號等)、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等),漏交或錯交考試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核查、成績和證書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考人員自負責任。
(一)注冊
新注冊的報考人員須詳細閱讀報名平臺用戶服務協議和用戶隱私政策,如實填寫注冊信息;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錄報名系統補充維護個人信息。
(二)完善個人信息
1. 上傳電子照片。報考人員登錄系統后,按照提示進行相關操作。首次登錄的報考人員,需要上傳電子照片。
報考人員必須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使用指定的“照片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證件電子照片后,方可通過照片審核。注冊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請慎重選用。
2. 完善個人信息。報考人員進入“個人中心”界面,按照步驟完善相關個人信息,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學歷信息、學位信息、工作經歷、聯系方式等。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以便于接收考試相關資訊;如信息發生變更,應及時在“個人中心”修改。
(1)報名系統將對報考人員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在線核查原則上需24小時,考生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2)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應在報名前及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如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截止前無法及時取得學歷學位驗證/認證報告,可臨時上傳PDF格式的學歷學位電子文件繼續完成報名。考后全科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且報名期間未上傳驗證/認證報告的人員,資格復審時,按審核部門要求提交資料,接受人工核查。
因學歷學位認證需要一定辦理周期,在學歷學位認證申請范圍內的報考人員應盡早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申請認證報告。
(三)填寫報考信息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前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選擇所要報考的信息(如考試級別、專業、科目等),已填寫的個人信息可直接引用。
(四)選擇報名辦理方式
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以下簡稱告知承諾制)。其余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
1. 報考人員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須認真閱讀《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點擊“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2.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3類報考人員須按要求提交電子版證明材料,經在線核查通過后方可繳費。
(五)網上繳費
我市統一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確認報名信息后,可直接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作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完成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收費標準:按照發改價格〔2015〕1217號和渝發改收費〔2022〕156號文規定,高級審計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70元收取;初、中級審計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2元收取。
需要繳款收據的考生,可在繳費完成3個工作日后登錄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電子票據查詢平臺查詢下載電子票據(票據開具日期為考生繳費日期),考試中心不再開具紙質票據。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專欄-相關規范欄目《關于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電子票據查詢流程的補充通知》。
(六)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9月23日-9月27日。
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內容,如發現與身份證信息不一致,務必在9月27日前(工作日),攜帶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現場查詢更正。
請考生按照準考證上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六、考試成績和合格標準
(一)考試成績查詢
考試成績計劃在2024年12月發布,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成績查詢。
(二)合格標準
自2022年度起,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相對固定的合格標準,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根據有關規定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調整或單獨確定考試合格標準的,另行通告。
七、考后在線人工核查
我市在考試成績公布后,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的,且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在線核查狀態為“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4類考生的報考資格實施在線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考生須按照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要求及時補交;逾期未提交的視為放棄核查資格,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請考生務必保持注冊手機號碼通訊暢通,并留意市人力社保局網站“人事考試”欄目通知公告。
八、監督監管
考試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對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開展核查和日常監管。考試成績發布后,考試機構將在網站上對相關全科成績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集中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一)在核查或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考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二)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注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九、證書發放和查詢
核查結果公示期滿后,考生可關注市人力社保局網站“人事考試”欄目通知公告,查看紙質證書(證明)領取通知;考后資格核查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選擇郵寄或現場領取證書(證明)。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號),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電子證書(證明)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
十、其它要求
(一)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手機)等電子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考試相關資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二)各科目考試均采用閉卷形式。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考試開始120分鐘后考生方可交卷離場。考試開始和結束時間以考點統一信號為準。考生在打印準考證后,應根據所在考點交通狀況合理安排好出行時間,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誤考。
(三)考生在答題前應仔細閱讀試卷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或“作答須知”,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規定的區域內作答。
(四)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對考生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范性要求;查驗考生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人員進行檢查;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應試人員違規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對考試現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控;在必要范圍內,協調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干擾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答題卡,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六)考生在考試期間須遵守考場規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誠信參考。對于違紀考生,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有關規定,給予其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或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五年或長期等處理。涉嫌替考、組織考試作弊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十一、咨詢電話
(一)報名條件咨詢電話:023-12333。
(二)報名系統操作、繳費咨詢電話:023-86868838、8815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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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