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2023年導游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入口已開通,時間為11月20日9:00起,準考證打印官網為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信息審核未通過或未交費的考生,不能下載準考證。
文旅部公布《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通知》,明確全國2023年導游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1月20日9:00起,詳情如下:
下載準考證
2023年11月20日9:00起,考生可通過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準考證并自行打印。報名信息審核未通過或未交費的考生,不能下載準考證。
準考證打印官網為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c-dy.exam-sp.com/index.html#/e/dy2023/module4)
打印流程:1、登錄網站。準考證打印請登錄“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c-dy.exam-sp.com/index.html#/e/dy2023/module4)”;2.選擇報考的地區:輸入身份證號、登錄密碼和驗證碼;3.找到“打印準考證“按鈕,一般可采用下載或直接打印(可直接在打印店登錄打印);4.核對信息無誤后,妥善保管。(若信息有誤,可咨詢報名頁面的在線客服)
點擊下方圖片,直接進入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準考證打印入口
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考生須知
請考生認真閱讀本須知,并執行考試主辦方關于考試的有關規定。同時,請考生及時關注報考所在地考試組織部門在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上發布的考試相關要求,依法依規履行考生責任和義務,確保考試安全、順利舉行。
一、考生入場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開考前30分鐘,考生須憑本人紙質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原件進入考場,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必須和報名時所提交的有效證件一致。經監考人員核對無誤后,須考生先在《考場情況記錄表》上簽字確認,考生如隱瞞或提供虛假材料(信息)的,立即取消考試資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法追究考生法律責任;再對考生逐一進行現場拍照,完成身份校驗。
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香港身份證、澳門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港澳地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2、考生須按監考人員指定座位號入座,將紙質準考證和身份證件放置在桌面上,以備檢查。考生入座后,輸入準考證號登錄考試系統,登錄后請考生仔細核對個人信息及本人照片,仔細閱讀《考生須知》,并按系統提示進行確認,等待考試開始。考生如發現信息有誤,應舉手向監考人員示意,并聽從監考人員的安排進行現場登記處理。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
第一部分:科目一“政策與法律法規”、科目二“導游業務”
科目一、二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考試時間:2023年11月25日09:00—10:30,考試時長90分鐘。
第二部分:科目三“全國導游基礎知識”、科目四“地方導游基礎知識”
科目三、四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考試時間:2023年11月25日10:30—12:00,考試時長90分鐘。
兩部分考試連續進行,中途考生不得離開考試座位。第一部分結束后,考試系統將自動進入第二部分,考生答題進入第二部分之后將無法返回第一部分答題。考試時間滿180分鐘時,系統將會自動提交試卷,考試結束。
三、答卷方式
考試以閉卷形式進行,所有試題均通過計算機完成答題,試題全部為客觀題。
第一部分:試卷總分100分,共165題。
判斷題40題,每題0.5分,共20分;單項選擇題90題,每題0.5分,共45分;多項選擇題35題,每題1分,共35分。
第二部分:試卷總分100分,共165題。
判斷題40題,每題0.5分,共20分;單項選擇題90題,每題0.5分,共45分;多項選擇題35題,每題1分,共35分。
四、注意事項
1、試題均為客觀題。
2、考生可選擇“標記本題”按鈕進行標記,方便考生根據標記及時回到標記試題進行試題檢查。
3、一旦進入第二部分,考生將無法返回查看、修改第一部分的答案。
五、考場紀律
1、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秩序,尊重考試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保持考場安靜,遇到問題應舉手向監考人員示意,禁止在考場內吸煙或吃東西。
2、考試期間,考生須配合監考人員要求。考生若出現發熱、咳嗽、咽痛、胸痛、腹痛、呼吸困難、腹瀉、嘔吐等異常狀況,應立即向監考人員舉手示意。如果因突發疾病不能繼續考試的,應當停止考試,立即就醫。
3、遲到超過15分鐘的考生不得入場,遲到未超過15分鐘的考生可以進入考場,但需在開考15分鐘內在考試機上登錄并確認,未能在開考15分鐘內登錄并確認的考生視為缺考,考試系統將不再接受該準考證號登錄,遲到的時長計入考試時間。11:30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離場。
4、考生進入考場時,除攜帶紙質準考證、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原件之外,禁止攜帶書籍、演算筆、資料、筆記本、草稿紙、電子工具、手機、食物、飲料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已攜帶入場的,應按監考人員要求存放至指定位置(攜帶的通訊工具、電子設備等應全部關閉后,再存放至指定位置)。考生未按要求存放或違規攜帶物品的,將按《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做出處理。
5、如考試計算機出現運行故障等異常情況,考生應舉手示意,請監考人員幫助解決,不得自行處置。在異常情況處置期間,考生應在座位上安靜等待,聽從監考人員和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引導。
6、整個考試期間,考生不得中途離開考試座位。因特殊原因暫時離開考試座位的須經監考人員同意并由工作人員陪同,考試計時在考生離開的過程中不中斷。已完成考試的考生應盡快有序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7、考試結束后考生應按監考人員要求退場。提前結束考試退場者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
8、考試將對考場進行全程錄像監管,考試結束后,工作人員將對現場監控進行查閱,如發現未當場處理的作弊行為,作弊考生的成績將被取消,并按相關違紀條例處理。
9、考生因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違紀情況處理規定
考生在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按照《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 參加考試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經監考老師提醒后不改正的,該科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并在一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資格考試:
(一)在考試期間旁窺、交頭接耳或者互打手勢的;
(二)在考場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三)未按規定攜帶手機、信號接聽器等電子通訊、存儲、攝錄設備的;
(四)將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離考場的;
(五)未經考場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六)幫助他人作答,縱容他人抄襲的;
(七)抄襲與考試內容相關材料的;
(八)其他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第二十二條 參加考試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該科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并在兩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資格考試,導游從業人員存在以下違紀違規行為的,文化和旅游部將相關信息記入導游從業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并可注銷該從業人員的資格證書,三年內不受理其報名申請。
(一)教唆或組織團伙作弊的;
(二)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三)使用攝錄設備獲取考試內容的;
(四)使用手機、手表、等電子通訊、儲存設備接聽、接收、查看考試信息的;
(五)使用或提供偽造、涂改身份證件的;
(六)蓄意報復考試工作人員的;
(七)惡意操作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運行的;
(八)其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七、其他
1、考生須妥善保管好紙質準考證及電子打印件,以備考試和領取資格證時使用。考試當天考生如未攜帶紙質準考證,將不能進入考場。
2、因考站管理要求,考站不提供停車位,請考生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導游資格
[樂學班]
一站式解決方案 小白必備 協議退費
導游資格
[智學班]
全程護航 小白必備 協議續學
導游資格
[輕學班]
嘗鮮 夯實基礎 高性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