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教育局關于開展2023年下半年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3〕2號)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和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現就做好2023年下半年伊犁州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申請相應教師資格:
(一)具有伊犁州戶籍人員(不含兵團);
(二)持有伊犁州各縣(市)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不含臨時居住證或暫住證);
(三)伊犁州內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研究生以及在讀專升本學生;
(四)在伊犁州內服役的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五)在伊犁州學習、工作、居住的港澳臺居民:包括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有效期內)且居住地在伊犁州的港澳臺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有效期內)的港澳居民、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有效期內)的臺灣居民,在伊犁州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的。
二、認定機構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伊犁州各縣(市)教育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伊犁州教育局認定。(確認時間及地點以伊犁州各級認定機構發布的公告為準)。
三、高中、中職認定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教育方針,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要求。申請教師資格應當具備《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規定的相應學歷。
(三)普通話要求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申請語文教師資格任教科目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員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四)教育教學能力要求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認定:
1.新疆普通高等學校2021屆及以前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含公費師范生,畢業生成績登記表須含在學期間的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教學實習鑒定,成績均合格),可直接申請認定與畢業學科門類一致的教師資格。所學專業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科門類不一致或成績中沒有教育實習實踐環節者,需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
2.新疆普通高等學校2022屆及2023屆本專科師范類畢業生,按照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過渡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請認定;
3.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者(《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ntce.neea.edu.cn)查詢);
4.屬于國家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通過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考核并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五)體檢要求
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在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及其以上醫院體檢,體檢結論為合格。具體按照《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修訂)的通知>》要求執行。
四、工作安排
(一)教師資格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自治區相關規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伊犁州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現場確認、資格審核、體檢、證書發放等工作具體安排,以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公布為準。(各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系方式及公告發布網址詳見附件1)。
(二)高中、中職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9月13日10:00--9月25日17:00,符合上述認定條件人員可在此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
(三)高中、中職網上申報
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進行網上申報。申請人可提前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注冊個人賬號(通過“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完成實名核驗,完善個人信息中心的各項信息。
2.在網報時間內進行報名,仔細閱讀并按要求簽署《個人承諾書》,上傳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的電子照片。
3.申請人在申報教師資格種類及任教學科時,須確保正確無誤,一經申報,不得隨意更改(“外語”僅限于:報名系統內沒有的小語種學科。如報英語學科,須選擇“英語”,而不得選擇“外語”)。
4.網上報名由閱讀網上申報協議,填寫身份信息、選擇認定機構、填寫認定信息、確認申報信息、閱讀注意事項、提交認定申請、申報提醒等步驟組成,報名完成后,在“申報提醒”界面會以紅色字體提示“報名成功”,同時生成報名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申請人須按照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讀院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認定公告認真填報認定所在地、認定機構與確認點等相關信息。不得跨區縣選擇現場確認機構。
5.網上報名環節,申請人的學歷信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學籍信息、《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可以在線核驗,核驗通過的,現場確認時無需出示相關原件(或打印件)。如核驗不通過,則按以下步驟操作,且在現場確認時出具原件:
(1)“普通話證書信息”驗證不通過,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
(2)“學歷學籍信息”驗證不通過,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
(3)如果申請人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并上傳《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建議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中國留學網”進行學歷認證。
(四)高中、中職現場確認及資格審核
1.現場確認時間:2023年9月26日--9月28日。
2.現場確認地點:伊寧市開發區廣東路52號伊犁州行政服務中心一樓50號教育局窗口(8路、21路、5路、19路、18路公交均可到達)。
3.現場確認須提交材料:
(1)身份證(在有效期內)原件;
(2)戶口簿(或伊犁州居住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在一張);
①向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的,提供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②向居住地簽發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的,提供有效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③向就讀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的伊犁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及專升本學生,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籍信息經在線核驗通過的,現場確認時無需提供復印件)。
④駐伊犁州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由所屬部隊相關部門出具的申請人隸屬該駐伊犁州部隊的人事關系證明。
⑤港澳臺居民須提供有效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3)學歷證書原件(經在線核驗通過的,現場確認時無需提供)。不能通過系統比對或取得港澳臺學歷者,現場確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學歷信息不能通過系統比對的申請人(中等師范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除外),需同時提供通過“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查驗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1份。
②取得港澳臺學歷的申請人,需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需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經在線核驗通過的,現場確認時無需提供)。
(5)教育教學能力證明。
①新疆普通高等學校2021屆及以前師范類專業畢業生,需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由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含在校期間的教育學、心理學合格成績)、教育教學實習鑒定表格復印件各1份,并加蓋檔案管理機構(部門)印章,注明復印人、復印時間;
②新疆普通高等學校2022屆及2023屆師范類畢業生,按照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過渡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學校組織的測試成績合格單;
③屬于國家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由認定報名系統核驗,無需提供;
④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者,取得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由系統在線核驗,無需提供 。
(6)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1張 (與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電子照片同版,背面寫明姓名、電話,用于辦理教師資格證書)。
(7)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需提供相當于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8)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信息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核查,無需個人提供。
港澳臺居民須由申請人自行前往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或臺灣地區的有關部門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香港、澳門申請人需由教育行政部門協助提供函件的,通過認定機構與自治區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聯系出具。
申請人的犯罪記錄審查貫穿于資格認定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核實,取消認定資格。
(五)高中、中職體檢
1.高中、中職體檢時間:擬定于2023年10月7日--8日;
2.高中、中職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3.高中、中職體檢要求:空腹,攜帶身份證和1寸照片,體檢用表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資料下載”處自行下載打印。《體檢表》加蓋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公章(當次有效)(見附件2、3),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
(六)高中、中職資格認定結果查詢
1.高中、中職查詢時間:擬定于2023年10月20日;
2.查詢方式: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查看當前認定狀態信息;
(七)高中、中職證書發放
1.高中、中職發證時間:擬定于2023年10月25日;
2.高中、中職發證地點及要求:伊寧市開發區廣東路52號伊犁州行政服務中心一樓50號教育局窗口,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申請表歸入本人人事檔案)。
申請人以上任何環節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一經查實,自發現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教師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申請人員要嚴格按照要求進行網上申報、現場確認、參加測試和體檢,因錯過時間、選錯認定機構、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審核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妊娠期的申請人員可免檢孕婦不宜的體檢項目,在其他可檢測項目合格的情況下,視為體檢合格,但須由主檢醫生在體檢表上簽署妊娠情況。申請人在提交體檢合格證明時須附上妊娠反應為陽性的檢測報告或圍產檢查檔案等證明材料。
(三)其他未盡事宜詳見伊犁州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發布的通知公告,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各地認定機構咨詢電話請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中查詢。
附件:附件1:各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系方式及公告發布網址一覽表(2).xlsx
附件2: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doc
附件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其他學段).doc
聯系人:羅倩 電話:0999—8290061
伊犁州教育局
2023年9月6日
來源:https://jszg.xjnu.edu.cn/2023/0912/c2641a126076/page.htm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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